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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有人同情穆新成
www.fjnet.cn 2009-08-03 14:54  吴毅 来源:长江商报    我来说两句

穆新成被双规所激起的底层同情,再一次将国民性问题清楚地呈现出来,那就是我们这个社会说到底,仍然还是一个以情为上的社会。虽然,法治和制度之治早已经挂在了人们的嘴边,并被用来臧否社会,但这种臧否,却基本上是指向与己无关的陌生人的,而一旦被法律和制度所规治者是自己的亲人、熟人或者与己有恩之人,评价的标准立马会变。此时,所谓公,所谓法,似乎就要让位于熟人社会的评价标准了。如此人在涉及私人交往领域的品性与规范,是否懂得人情事故,是否豪爽和哥们,是否有大丈夫气,就将成为最为主要的衡量标准。

穆新成之类,因为在这些方面很够格,就似乎是“民愤极小,官愤极大”,还有人抱屈,他太过张扬,办好事办坏了,把这个钱拿到赌场全输了,谁会说个啥?反正这样的人就是好人了,无非运气不佳罢了。所以,一般情况下,除非因利益上起了纠葛,我们其实是很少会听说有哪个贪官是被朋友检举的,并非不知,而是因为他之所为,于我无干。

在现代性不断成长的过程中,国人的人情秩序观始终得以保存,且继续发挥效用,自有复杂原因,但一个不可忽视的现实是:公共规治对于社会及私人生活的深层次影响,并没有被完全建立起来,乃至于公共精神在很多场合,仍旧是一个与私人生活相隔的外部之物,可以用来要求别人,却不会要求自己和朋友。

几十年来,国家为确立以法治为核心的公共规治付出了艰辛努力,却为何收效不显?一个重要原因,其实是权力者也同样生活在这种缺乏公共精神,以私人朋友圈子为要件的酱缸文化之中。这样一来,若干的制度和文化努力,一旦进入到熟人社会的圈子,便大打折扣,也因此,连权力本身也可能被私化。试想一下,当公权都难以完全避免私化时,你又让老百姓做何感受、并做何回应呢?因此,我们便常常会看到有两种社会心理同时存在并相互强化:有可能够得着权力者,便追逐权力,以便有朝一日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君不见如今公务员招考竞争之激烈,早已经超过了考博;而够不着权力者,则对其敬而远之,帝力于我何干哉?不过是得用且用的实用功利之物罢了。

由此,人与人的交往和评价,仍旧通行的是私域的规则,这其中,自然也就包含了各种江湖精神与江湖规则。

由此可见,要彻底改变国人的情法不辨,甚至以情当头,真正树立起以法律和制度为核心的公共规治精神,还任重道远。这其中,最为主要的影响因素恐怕还不是制度条文的制定,而是一些肩负着公权力的为官者的言传身教,即他们究竟是否能将公共和法治精神落实到自己身上。无疑,这将最终决定老百姓会以一种什么样的文化心态来看待法治和制度的权威性。如果贪污与滥权甚至已经不再能够激起全社会的审丑疲劳,那么,情字当头也就仍旧会主宰民间评价,从而在根本上阻碍着法治社会的形成。相应,如穆新成这样的官,也仍旧会被一部分老百姓视为好人,或至少是不那么坏的人,而付出其相应的同情。

一句话,文化影响行为,行为改造文化,国民性原来也是被塑造出来的,把全部责任都推到文化身上,其实是一种很不负责任的态度。(作者系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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