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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鲜吗?腐败也有“被批准”的
www.fjnet.cn 2009-07-30 10:33  范子军 来源:福建日报网    我来说两句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我拿的钱是经批准的、由相关业务部门核发的应得的职务补贴”,被诉贪污143万余元公款、46岁的原北京北广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文彦在二中院法庭上针对相关指控称。(29日新华网)

莫非社会真的进入了“被”时代?以往只听说过贪官“被陷害”、“被勉强”、“被拉拢”、“被诱惑”的,竟然没有想到还有“被批准”的,真是新鲜!

听来颇为滑稽的“经过批准”,固然暴露出贪官绞尽脑汁推脱罪责的真实嘴脸,同时也道出了官场腐败的另一条潜规则:某些贪官总是想方设法,通过欺骗或者合谋等形式,“合法”地将公共财富占为己有。过去查处的一些腐败案件中巧立名目、虚开发票,履行合法的批准程序、手续,进而达到中饱私囊目的的现象并不少见,只不过赵文彦道出了“真相”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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