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国五条地方版楼市调控细则开始登场

2013-03-26 07:02  于兵兵 来源:中国网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分享到:

□广东昨率先发布地方细则 □北京预计本周内出台,拟抬高二套房的购买、出售成本□国税总局正制定房屋原值认定等操作指引

⊙记者 于兵兵 ○编辑 阮奇

一季度即将结束的最后一周,备受关注的国五条地方版调控细则陆续登场。昨日,广东率先发布相关指导意见,而北京市的调控细则预计本周内出台。

昨天,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对辖区楼市调控提出三点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要求落实政府稳定房价的责任,广州、深圳两市须在3月底前公布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要求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严格执行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四地继续严格执行限购政策。

业内人士解读,广东版细则虽然未涉及个税、信贷等具体细则,但明确了以城市为基础的调控细则出台时间表。

而北京市将在3月31日前如期出台楼市调控细则。从目前获得的信息来看,北京细则将有效地控制投资性购房,同时对刚性改善需求给予适当保护。权威人士透露,北京细则有三大动作。首先,购买二套房的信贷门槛进一步提高。其次,界定二手房交易环节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出售五年以上唯一家庭住房,将免征个人所得税;五年内出售家庭唯一住房,按不同年限,分级制定税基。非唯一住房,将严格按照交易差额的20%征收个税。第三,北京将进一步收紧户籍人口的购房资格。北京户籍单身人士很可能只能购买一套住房,而此前的政策是,无论单身还是已婚,北京户籍可以购买二套房,外地户籍则只能购买一套房。“此政策可有效防止北京户籍家庭离婚后再分别购买二套房的行为。”上述人士称。

另据权威人士透露,国税总局目前正在制定与二手房交易个税有关的征收指导意见,对房屋原值认定办法等给出可操作指引。业内人士表示,国税总局的指导意见将对各地落实20%个税征收方案提供有效保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