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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灾后重建近3亿资金闲置
money.fjnet.cn 2012-03-30 13:39   来源:审计署网站    我来说两句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由于灾后恢复重建涉及面广、任务重、时间紧、气候条件差、施工期短、要求高、情况复杂,重建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问题,也有个别违规问题。审计指出后,青海省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及时认真整改,对个别违规问题进行了认真查处。具体情况是:

(一)少数重建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缓慢。青海省原定2011年1月底前完成重建项目前期手续审批工作,但截至2011年9月底,玉树州、县两级负责建设的1272个项目中,已审批可研报告及初步设计的仅有796个,占62.57%;已审批施工图设计的仅有501个,占39.38%。由于前期手续办理缓慢,造成有些重建项目边施工、边设计、边审批。审计抽查的已开工项目中,开工时可研报告未批复的有25个,初步设计未批复的有26个,施工图设计未批复的有40个。个别项目甚至以设计送审图进行施工,如玉树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无正式设计图而以送审图施工建设,截至2011年9月底已完成工程量88%。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青海省人民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玉树州、县实行集中办公和联审联批,截至2012年1月15日,规划设计及前期工作已完成87.4%,力争2012年3月底前完成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2011年初,青海省提出到2011年底城镇居民住房要达到“100%开工、90%完工”。但由于城镇居民住房户型、面积等需求确认工作进展较慢,一些重建项目被迫延迟开工。截至2011年10月底,北京市等6家援建单位援建的玉树县城镇居民住房累计开工8067户,累计完工5202户,分别占重建任务数11919户的67.68%和43.64%,未达到预期目标。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青海省人民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对剩余城镇居民住房建设涉及的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计划2012年4月全面启动剩余城镇居民住房建设,尽快完成居民住房建设任务。

(三)国务院《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青海省批准的《玉树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安排玉树灾区地质灾害防治任务349处,防治费用23.81亿元,要求在2012年底前完成。但青海省国土资源厅2011年编制的《玉树灾区地质灾害防治实施方案》中只安排了23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任务,费用5.86亿元,仅为《专项规划》防治任务的6.59%和防治费用的24.61%。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青海省人民政府对玉树灾区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了系统排查,下一步将继续加快工程进度,尽快完成有关项目,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克服资金短缺、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等种种困难,有序推进玉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2011年7月,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从该厅玉树灾后重建资金专户中列支“青海结构调整暨投资贸易洽谈会玉树灾后重建成果展制作费”17万元。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将17万元退回原资金渠道。

(五)2011年7月,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委托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对玉树结古镇18条泥石流沟治理等项目进行招标,并违规要求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011年7月至9月,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先后向山东省地矿工程勘察院等17家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68.68万元。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青海省人民政府已责成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进行整改,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已将收取的招标代理服务费退还给中标单位。

(六)2.78亿元建设资金闲置未发挥效益。具体是:2010年8月,青海煤业集团收到玉树州煤炭供应设施项目建设资金800万元,由于建设用地一直未能解决,至今尚未开工建设,造成建设资金一直闲置;2010年10月,青海省交通厅收到省道309多杂路、珍称路的建设资金共2.4亿元,因2个项目的施工单位发生变化而延期建设,造成建设资金一直闲置;2011年4月,青海省国土资源厅收到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3000万元,由于玉树灾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新作了调整,上述资金无法落实到具体项目,而一直闲置。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青海省人民政府已责成相关单位认真整改。青海煤业集团供应设施项目于2011年10月22日开工;青海省交通厅根据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结合工程施工进度,已累计拨付项目建设单位1.7亿元;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已将3000万元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

(七)建安工程造价定额与援建单位建安成本存在较大差距。2010年至2011年,青海省确定了农牧民住房、城镇居民住房、学校、医院的建安造价分别为1670元/平方米、1850元/平方米、1910元/平方米和2200元/平方米。但北京市等6家援建单位反映,玉树施工现场人工、材料、机械的实际价格均高于青海省公布的价格,建设项目实际成本远超青海省规定的工程造价指导标准。按实际建设成本测算的农牧民住房、城镇居民住房、学校、医院建安造价平均为3233元/平方米、3090元/平方米、3892元/平方米、4144元/平方米,分别是青海省发布数据的1.94倍,1.67倍,2.04倍和1.88倍。由于双方对造价标准认定存在较大差距,导致部分重建项目无法正常开展前期工作、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等,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青海省人民政府责成相关部门于2011年11月,对玉树建筑市场进行了调查,并结合调查结果对城乡住房造价指导标准进行了调整;青海省人民政府近期对学校和医院建安造价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有关情况已在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中反映,将根据中期评估结果进行调整;下一步,将督促各援建单位强化内控机制,认真执行造价标准,努力控制建设成本。

(八)承担国道214鄂拉山至雁口山应急保通工程A、B、C标段,省道308曲麻莱至不冻泉保通工程A、B标段,结古镇至曲麻莱段4个标段等项目的施工单位,在验工计价时,存在多计工程量等问题,增加工程投资938.44万元。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青海省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整改。青海省公路局、省公路建设管理局经认真核实后已从质保金中扣回多计部分款项,并对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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