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维权网接到山西一位顾女士的投诉称,其购买的海信液晶电视存在闪屏现象,她请求海信售后给予维修,闪屏问题得到了解决。然而,这部电视在维修的过程中,液晶显示屏上出现了多处划痕,“旧伤刚愈”再添新伤,顾女士多次联系海信售后服务人员讨说法,但至今没有得到一个明确的回复。
据顾女士反映,12月4日,他向海信售后反映了电视闪屏的问题。12月7日,一位海信的维修人员上门对她的电视进行了检测。这位维修人员反复检查电视后,说有3处问题,但他也不确定哪一处问题导致了黑屏。维修人员建议,将电视打包寄到太原的维修总站进行修理。顾女士同意了他的建议。
“旧伤刚愈”再添新伤液晶显示屏出现多处划痕
顾女士说:“12月21日,电视经过维修后送了回来,但电视的整个机身被尘土覆盖着,我问维修的师傅为何电视这么脏,他也不回答。维修师傅挂好电视后,一边调试着电视,一边说‘维修就是这样’。而且我还发现,电视的画面也没有以前清晰了,色度模糊,立体感也没有了,对于我的再次质疑,维修师傅还是那句‘维修就是这样’。”
维修的师傅走了之后,顾女士仔细的检查了一下电视,竟然发现液晶显示屏上出现了多处划痕。顾女士很快联系那位维修的师傅,但维修师傅并没有给出答复。顾女士被迫直接跟太原维修总站联系,寻求解决办法。五六个小时后,维修师傅再次来顾女士家中,证实了划痕的存在,并表示他也不知道划痕是什么时候产生的,他会向太原总部反映这种情况。
可以赔偿不能换屏协商未果陷入僵局
焦急的顾女士再次和海信太原总部进行了沟通,但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于是,顾女士拨通了青岛海信售后服务总站的电话,客服人员认真听取了情况后,表示会尽快督促并安排服务人员和她联系。
过了不久,那位维修师傅打电话告知顾女士,太原总部答应,“这次的维修费用可以作为下次维修的费用”,顾女士对这个处理方案非常不满。
顾女士认为,“这次的问题为什么要放到下次来解决,再说三个月保修期过后,谁知道电视会出现什么状况?难道他们知道我的电视会再次维修?难道要用我这次的付出来作为下次的补偿?”
在商量无果的情况下,顾女士提出了换屏和经济赔偿。但维修师傅说,换屏跟折旧根本不沾边,一个原装液晶屏起码要一万左右,价格非常昂贵,适当现金赔偿倒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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