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峰:低于15%没法干
“市场是有变化的,让房价锁定在一个价格一成不变,其中的风险是很大的。”中经联盟秘书长陈云峰对记者说,“一定要控制在10%左右,那就没法干了,直接后果,就是没人拿地了。”
陈云峰介绍,楼盘项目开发过程中,很多成本是企业不可控的,任何一个楼盘都不是一天卖完的,绝大多数的房企都是滚动式开发,基本上前期的房子是不赚钱的,从哪一套房子开始赚钱,是要看企业成本控制能力和营销能力的,如果规定纯利在10%左右,那就意味着一百套房子卖了90套都不赚钱,最后10套才赚,这种风险所有企业都是不敢担的。在这期间,人工成本、材料成本都可能发生变化,那么房价是不是要跟着变?涨价,“限利”政策不允许;降价,刚买了房子的业主也不会同意;价格不变,就意味着房企亏损。
陈志:“限利”在北京无法实施
记者就“限利”政策是否有可能在北京实施的问题,采访了北京市房协秘书长陈志。
“没有任何可能性。”陈志告诉记者。
如果想限利,首先就要对房企的所有进出账进行审计,这是一个巨大的工程,历史上也曾有过主管部门试图核算清楚,但仅仅为“限利”由财政拨款投入这些工作,得不偿失。
另外,如何确定利润是10%?在开发周期中,是开始第一套房子就锁定价格,还是最后卖完了再核算价格?如果锁定利润,那么房价跟着成本变化怎么办?谁都知道保姆的工资都一个劲地涨,现场的技术工人那就更别说了,难道因为这些原因房价跟着涨?
陈志还介绍,所有的项目都有分摊面积,车库、小区服务用房等等,如何计算这部分的利润也是个问题,再加上现在的项目,开发商不见得都卖得完,自用的和砸在手里卖不动的房子,怎么从整个利润里剔除出去,更是个麻烦事,如果开发商抵触,卖了大部分而故意留一部分不卖,整个项目就无法核算利润率了。
争论:任大炮说话“露怯”
任志强就陕西“限利”又放炮,称该政策行政违法,“任何人都可以告他”。而知名房地产评论人王良智却认为任志强不懂法,说话露怯。
王良智认为,行政行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陕西省发布的这个房地产新政,属于地方政府的行政措施,属抽象行政行为,无法提起行政诉讼。并且,这一行政行为于法有据。
《价格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一)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二)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三)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四)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五)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住房作为与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政府对其价格当然有行政干预权。文/记者杨予诺特稿记者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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