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年前买到烂尾楼法院裁定“以房抵债” 10年后楼盘成天价法院撤销原裁定
10年前花375万元投资房产,结果买到烂尾楼。法院裁定开发商“以房抵债”,以每平方米655元的价格,抵给干先生13层“门、窗、水、暖、电、通讯均未安装,钢筋裸露锈蚀严重”的停建楼房。
10年后峰回路转,烂尾楼在开发商易手后竣工,房价早已今非昔比,附近楼盘均价达18000元。干先生庆幸之际突然得知法院作出新的裁定,认为10年前的裁定“确有错误”,予以撤销。
“心情多年来如坐过山车一般”的干先生,请北京律师维权,到天津市高级法院申请国家赔偿,索赔1亿元或返还房产。据悉,这是国内索赔额度最高的一起国家赔偿案。
窝心置业
10多年前投资375万买下6层房产
盛运大厦位于天津市红桥区南运河南路南运河南里,1992年底由天津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房地产开发建设公司与天津市红桥区平房改造办公室共同开发。
由于资金短缺,两家单位于1995年4月将该项目转让。此后该项目几经转手,天津开发区腾宇置业有限公司作为投资方介入。
当时房地产业已经兴起,正在天津经商的干先生决定投资房产,看中了位于天津火车站西站附近的盛运大厦。
1999年11月至2000年4月,干先生先后三次与腾宇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37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盛运大厦A幢4层至9层的房屋,总建筑面积1060平方米,折合每平方米3500余元。
法院裁定用烂尾楼“以房抵债”
按照合同约定,全部房屋应于2000年12月31日前交付。但由于资金不到位,大厦在完成主体工程后一直停工。无法按时收房的干先生发现,房屋在卖给自己之前,已经被腾宇公司抵押给银行。
干先生将腾宇公司起诉到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要求退还购房款、支付违约利息、违约金和滞纳金。
2001年初,法院判决双方合同解除,腾宇公司向干先生支付房款及其他损失共455万余元。但腾宇公司因众多债务缠身,表示已经无法还钱。
在法院斡旋之下,干先生最终同意“以房抵债”——腾宇公司以每平方米655元的价格,将法院查封的盛运大厦部分停建楼层——B幢6层至8层、16层至23层以及地下1层至2层抵偿给干先生。天津第一中级法院就此做出裁定书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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