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应急管理网 > 安全生产 > 正文

泉州台商区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现场检查

2023-07-20 17:16:09  来源:泉州台商投资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陈静   我来说两句

近日,泉州台商区区党工委副书记刘敏坚带队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现场检查。

在张坂镇李府川菜馆,检查组发现该餐馆存在同时使用液化气和醇基燃料行为,当场责令商户暂停营业,马上拆除醇基燃料设备。

区领导要求,各乡镇要立即组织力量,举一反三,加大力度对本辖餐饮业的燃料源进行全面逐一检查,过细排查整治醇基燃料和液化气共用以及燃气安全其他方面问题,发现问题立即依法查处,绝不姑息。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要加强对业务的指导,督查问题整改,确保不漏一家一点。

今年以来,台商区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管道燃气方面,组织对餐饮场所、居民小区、酒楼、单位食堂、企业等单位的用气安全开展检查,并邀请安全专家进行现场指导,排查过程中发现的12处隐患问题逐一落实整改责任人并限期整改到位。同时,由区燃气公司组织开展燃气管道专项检查,期间对区域内116公里市政中压燃气管道、247公里市政低压燃气管道、45个小区庭院燃气管道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瓶装燃气方面,着力对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小餐饮场所用气安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出动车辆92辆,人员342人次,检查27家液化气站点,查处无证经营站点2家,累计收缴无证经营及违规使用的过期、报废液化气钢瓶217瓶,抽查678家次小餐饮场所,共发现隐患278处,已全部完成整改。

据了解,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以来,抽查燃气供应站点27家、小餐饮场所438家,检查发现隐患232处,已全部完成整改。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