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系列
2023-06-13 09:24:17 来源:晋江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陈静 我来说两句 |
2020年8月8日14时许,蒋某斌使用电焊机熔断晋江市陈埭镇某村某厂房电梯井第四层楼板外露的钢筋。蒋某强在电梯井第二层粉刷墙面,约10分钟后蒋某斌透过电梯井道发现第一层电梯井口处有黑色烟雾冒出,于是一边大喊“失火”,一边跑往第一层通知蒋以强。蒋某斌、蒋某强分别在第一层和第二层试图使用水管从卫生间接水灭火,但因水压低、火势大,未能成功,二人遂退出火场逃生。事故造成在第六层生产作业的7名工人及厂房房东死亡。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蒋某斌在四层电梯井口违规焊割,溅落的焊渣引燃第一层电梯井口西侧阁楼上的海绵堆垛引发火灾。 【责任追究情况】 晋江市公安局对失火建筑电梯井道施工承包者蒋某斌、失火建筑日常租户实际管理人郑某蓉立案调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市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村委会及相关工作人员等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事故启示】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要求,按要求安装防火门、消防栓、消防卷盘等消除安全设施,定期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严肃落实动火审批制度;自主开展以火灾先期处置和疏散逃生为重点的应急演练,做到“三必懂”。 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针对自建房改作生产加工、仓储场所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摸清全市自建房加工场所的底数,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评查,重点整治建筑条件不具备、评查问题不整改、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疏散不畅通、违法搭盖不拆除、生产用电不规范、动火管理不到位、设施器材不完善、物品存放不规范、安全常识不掌握等问题,切实解决全市自建房改用于生产加工、仓储场所的消防安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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