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应急管理网>要闻推荐> 正文

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知 部署做好2023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

2023-03-10 12:11:32来源:国家应急管理部责任编辑:陈静我来说两句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5个全国防灾减灾日,5月6日至12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近日,国家减灾委办公室印发通知,明确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为“防范灾害风险 护航高质量发展”,对做好2023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要突出“防范灾害风险 护航高质量发展”主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要坚持传统和新兴媒体相结合,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活动,加强极端性灾害天气的风险识别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加强重点区域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科学划定本地区灾害设防标准,探索建立自然灾害红线约束机制,加大普查成果科普解读和宣传推广力度。要加强资源统筹,拓宽资金投入渠道,推动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能力建设,提高灾害监测感知能力,强化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要增强防灾减灾救灾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能力,强化行业部门和专家作用,持续推进综合减灾示范创建,广泛动员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度,不断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通知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实现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要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和提醒社会各界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真正把风险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