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防汛办召开第12号台风“梅花”会商调度会
2022-09-14 12:46:48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责任编辑:陈静 我来说两句 |
9月10日,根据省领导批示精神,省防指秘书长、防汛办主任邓冈召集省应急、水利、气象、海渔、海事等部门,会商第12号台风“梅花”发展趋势,研判海上风浪影响情况,研究落实相关防御工作。 会商指出,台风“梅花”今天14时中心位于距离台湾台北市东南方向约610公里的西北太平洋洋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2级,七级风圈半径300~360公里,十级风圈半径60公里。预计,“梅花”将以每小时15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增强,最强可达强台风级(14~15级),并向台湾东部洋面靠近;12~13日在台湾以东洋面缓慢移动并逐渐北上,13日下午起进入我省外海渔场。 受台风影响,11日夜间至12日,闽东渔场中东部、闽外渔场、钓鱼岛海域最大风力可达7~8级阵风9级(其中12日夜里钓鱼岛海域最大风力可达9~10级阵风11~12级);闽中渔场东部、闽南渔场东部最大风力可达6~7级阵风8~9级;闽东渔场西部、闽中渔场西部和中北部沿海最大风力可达6~7级阵风8级。海浪方面,预计9月11日-12日,闽东渔场中东部和钓鱼岛海域3-5米大到巨浪,闽东渔场西部、闽外渔场、闽中渔场和闽南渔场2.3-3.3米中到大浪;台湾浅滩渔场1.5-2.5米中到大浪。 会商要求,气象、海渔部门要加强预测预报,及时通报台风路径、影响时间和范围等情况;海渔部门要督促闽外渔场、闽东渔场东部和钓鱼岛海域的海上作业渔船,务必按照9日省防指的部署要求,于11日18时之前全部撤离至东经121.5°以西海域;海事部门要提醒过往船只避开台风影响区域,并加强客渡船、危化品船、施工船、无动力船等重点船舶安全管理。省防指将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对防台风工作做进一步安排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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