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应急管理网 > 安全生产 > 正文

厦门市集美区举办第21个“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宣传活动

2022-06-22 09:50:00 胡朝光 来源:集美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陈静   我来说两句

6月21日下午,厦门市集美区安委办联合区应急局、杏林街道在杏林文体中心举办以“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的第21个“安全生产月”咨询日集中宣传活动。各镇街、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辖区重点企业近360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现场近400名热心群众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区安委办联合杏滨街道组织30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了“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宣誓及签名活动,希望以点带面,引导辖区广大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主动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同时,区安委办组织工信、建设、人社、应急、消防等33家单位,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播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现场操作演练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现场还设立33个咨询台,解答群众遇到的安全生产相关问题。

集美区红十字会组织开展了急救知识专题培训,让大家近距离学习心肺复苏等救护知识,不断提升大家应急救护能力;集美消防救援大队也安排消防员讲解灭火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以及对各类火情的正确处置方式,指导现场部分群众进行了“灭火”体验,让大家在积极参与的同时掌握常见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现场共展出安全知识宣传板26块、海报32余张、横幅12条,发放赠送宣传材料和宣传品近1.9万份,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有力提升了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集美区应急局 胡朝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