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证可以用来抵押贷款,这是福建林改的一大创新。
如何让银行认同林权证作为抵押贷款的依据呢?福建省推行的“一个确认、两个承诺”制度,直接给银行吃了定心丸。即经林业部门确认林权证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承诺在抵押贷款期间所抵押的林木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予发放采伐许可证、不予办理林木所有权转让变更手续。此外,政府还通过拓展森林保险,降低银行林业信贷风险。
在各种政策的有力支持下,2004年初,福建永安市在全国首次试点发放林权证贷款100万元,首开林权抵押贷款的先河。接着,福建省林业厅与国家开发银行福建分行在全国率先签订了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并在永安市开展构建信用平台试点。在永安试点的带动下,福建许多地方纷纷跟进。目前福建已形成三种主要模式:构建信用平台、成立民间担保公司和林权证直接抵押贷款。据福建省林业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池永东介绍,福建正在尝试第四种模式——贴息贷款,即对一些贫困户,政府帮你还利息,贴钱给你造林。
林权证抵押贷款,让林农手中的林权证活了起来,真正值钱了,它破解了农村信贷找不到抵押物的难题,为林业开发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证。
福建永安南门街道的林爱春曾在最困难的时候,先后4次以林权证抵押贷款118万元,成为永安市林权抵押贷款最多的林农。目前,她拥有涉及6个乡镇、街道的7000多亩林地。林爱春说要是没有林权抵押贷款,她不可能办起永安最大的个人“绿色银行”。在福建省许多地区,一批林竹加工企业大力推广“公司+农户+基地”的经营模式,通过林权抵押贷款获得资金支持,出现了“资源培育—林竹加工—产业升级”的良性循环。同时,一些专业造林公司,如永安的森发技贸公司,通过林权抵押贷款,进入竹木加工领域,延伸了产业链。
林农高兴、涉林企业满意、金融机构有利可图,这就是林权证抵押贷款政策带来的多方共赢的局面,从而实现林业经营由资产经营向资本经营的跨越。有关专家评价说,林权抵押贷款是一项重要的林业投融资体制创新,增强了林业的自我“造血”功能,促进了林权流转,使规模化、集约化的现代林业经营模式在更大的范围内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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