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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通过全国首部地方林权登记法规
27日上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新通过的《福建省林权登记条例》进行了解读。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锦贵说,条例的许多制度设计,都带有原则性和创新性。特别是条例作为物权法颁布实施后专门就林权登记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其中有许多制度是根据物权法中的相关规定来设计的,如对“预期均山”实行预告登记、对共有林权分别发放林权证等。
[详细内容]
政策解读
明确林权登记类型 巩固林改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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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有林地拒签意见不影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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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林权权利人都持证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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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可抵押贷款要办理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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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可预告登记确保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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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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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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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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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初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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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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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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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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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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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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