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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售假团伙 “一比一 ”仿真免税商场

2023-11-08 09:34  作者: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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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假团伙 “一比一 ”仿真免税商场

打造“购物游”路线,月销售额上百万元,涉事11人被判刑

东南网11月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免税购物游,琳琅满目的LV、香奈儿、劳力士、古驰、爱马仕......旅行社带你去买的奢侈品都是正品吗?近日,思明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案件,男子联手旅行社,打造一条“免税”购物游路线,组建11人“专业团队”,月销售额上百万元。最终,团队11人均获刑。

打造“免税商场”,专门销售假奢侈品

阿南(化名)卖假奢侈品多年,却生意惨淡。他偶然得知,旅游市场有一种购物游的经营模式,大受启发,决定联手旅行社,打造一条“免税”购物游路线,解决客源的问题。

阿南与阿东(化名)一拍即合,决定打造一个“免税商场”,专门销售假奢侈品,还参照各大奢侈品店的装修装饰、商品陈列、销售人员着装等,力求“一比一”仿真。

这一切准备就绪之后,阿南找到经营旅行社的朋友阿明(化名)和阿义(化名),希望他们把接待的游客“引流”到商场来消费,并允诺将顾客消费数额的30%作为回扣。

阿明和阿义虽然明知商场卖的是假货,为了赚外快,也欣然应允。

组建11人“专业团队”,月销售额上百万元

很快,11人的“专业团队”组建完成,有人负责进货,有人专门拉客,有人擅长销售,有人管理现场,有人售后服务,还制定了阶梯式的抽成机制。

销售员阿中(化名)说:“从我入职以来,商场平均每月的销售额都在百万元左右。销售人员每月的销售额,差的时候有几万元,好的时候甚至有上百万元。底薪加上抽成,轻松实现月入过万。”

渐渐卖出规模后,不仅合作的旅行社能够稳定提供客源,不少个体运营的载客司机也成为了商场的合作伙伴。

面对如此优惠的“免税”价格,难免会有顾客反复追问货物的来源。这时,受过“岗前培训”的销售员会拿出事先伪造好的品牌授权书、购销合同、发票等全套资料,用“免税折扣”“手续完整”“商场环境”等话术对顾客催眠。如果遇上识货的客户发现端倪,售后专员会立刻进行安抚,推托商家也是受害者,并无条件全额退赔。

思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阿南、阿东、阿明、阿义等人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进行销售,根据11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犯罪后果及认罪悔罪态度等,法院决定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11人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说法

销售假奢侈品该当何罪?

法官说,商标具有识别商品和服务来源的功能,承载着商标权利人的商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客观上致使大量假冒商品流入市场,不仅侵害了注册商标所有人的权利,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侵害了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以下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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