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不合规化妆品小样 厦门集美两店家被罚1万
2022-08-24 09:27 作者:林少蓉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
销售不合规化妆品小样 厦门集美两店家被罚1万 东南网8月2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林少蓉 通讯员 庄政)化妆品小样因价格便宜、携带方便、量小易用,逐渐脱离“免费赠送”的唯一渠道,开始在市场上交易。但有些化妆品小样标来源不明、标识标签不全,存在质量无法保证、消费维权困难等问题。近期,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两起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小样案件给予行政处罚。 今年5月,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辖区某日用品经营场所的货架上摆放着一些由简易塑料袋包装的化妆品,化妆品的塑料袋外贴有简易标签,标签内容仅含有化妆品名称、条形码及其编号、售价,未标识生产日期、有效期、使用方法等内容;塑料袋内的化妆品外包装均为外文,无中文内容标签。 检查现场,执法人员除了对产品内外包装仔细观察外,还通过核对经营者收银系统中的已销售商品价格数据与现场标价、对经营者和店员分别询问的方式固定违法证据,判断经营者所陈述其化妆品小样的进货以及销售情况是否属实。经谈话,经营者充分认识到其违法行为的潜在安全隐患、社会危害性,并主动销毁了相关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集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责令经营者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10000元人民币罚款。 另一起销售不符合规定化妆品小样案,和上述案件十分相似。不同的是,经营者所销售的化妆品小样原本仅用于自用,而后在自己新开小店的试营业过程中,将上述化妆品小样放在柜台上提供给顾客试用或选购,该行为同样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处以10000元人民币罚款。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