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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卫健局新增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职能

2019-09-18 00:33:04邹玒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夏菁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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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17日讯(本网记者 邹玒)鞋厂的员工在裁断车间进行磨粗、修边等工序,会产生粉尘;在涂胶、加硫等工序时,会接触甲苯等化学因素,易患尘肺病、白血病等职业病……记者从厦门市湖里区卫健局了解到,9月起,厦门市湖里区的用人单位(煤矿除外)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湖里区卫健局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监督和管理。

根据《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5〕92号),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粉尘、化学因素、物理因素、放射性因素、生物因素和其他因素六大类。根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由原湖里区安监局(现为湖里区应急管理局)承担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备案事项改由湖里区卫健局负责。

湖里区卫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湖里区的用人单位(煤矿除外)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需登录新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申报(www.zybwhsb.com),原“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系统”已于8月31日24时停止使用。

原系统中用人单位申报信息已移至新申报系统,在原系统完成申报的用人单位无需重新进行申报。因原申报系统设计时间较早,与新系统无法全面兼容,原申报单位登录新系统时,需要再到新系统中重新注册,并在更新申报内容时,及时对缺失信息和变化信息进行补充和更新。

若湖里区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未进行申报,以及办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备案事项,将面临哪些后果呢?湖里区卫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依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若未及时、如实地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湖里区卫健局将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若用人单位有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并处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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