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让当事人少走路 湖里法院全省首推“全在线诉讼平台”

2018-07-12 07:41:09陈佩珊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昨日,湖里法院利用“全在线”平台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湖里法院供图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湖法宣)现场没有书记员,没有原被告,只有一名法官、一台电脑、一个摄像头和一个话筒;通过网络,原告代理律师和被告分别在办公室和家里“出庭”,参与庭审全过程。

昨日上午,一场特殊庭审在湖里法院举行。法官姚亮通过该院全省首推的“全在线诉讼平台”审理了案件。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2011年8月,因生产经营需要,黄某向洪某借款20万元,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但约定黄某每月向洪某支付利息3000元。此后1年多,黄某都如期履约。但2013年5月起,黄某停止支付利息;洪某多次催讨,黄某均以无能力还款为由拒不偿还本金及利息。今年4月,洪某到湖里法院起诉黄某。

开庭前,法院通过平台生成了案件的各类文书,并通过邮件送达原被告双方;之后,双方通过平台提交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等进行了质证。经过一段时间的庭前准备,昨日9时许,洪某代理人、黄某准时坐到电脑前参加了庭审;在进入庭审时,平台对他们做了人脸识别。

面对显示屏,法官姚亮再次核实双方身份,并主持质证、调解等。在确认双方同意调解后,姚亮让双方提出各自方案。原告洪某代理人提出两个方案———一次性支付25万元本金及利息;或四年内支付35万元,前面每月支付3000元,最后一月支付余下款项。

“借款是为公司经营,现在公司倒闭,我们在外也有欠款,实在没能力还款。”对此,被告黄某当庭请求减免利息,并表示可在5年内支付本金利息30万元,前面每月支付3000元,最后一月支付余下款项。

因诉求差异较大,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但均表示希望再调解。最后,法官敲下法槌宣布“休庭”。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庭审过程中,屏幕语音识别区域实时记录了各方发言;庭审后,将被整理成为庭审笔录。

庭审结束,记者通过庭审平台远程采访了原告代理人李千煌。“这节省了很多在途、庭后签笔录等环节的时间,让异地案件省时省力。如果能更多地运用,我们律师很欢迎。”李千煌说。

湖里法院院长高碧青介绍,目前,在线庭审主要应用于小额速裁案件、家事纠纷、争议不大的案件及当事人跨域案件等。“互联网法庭不应当是单纯追求技术的先进和时髦,而应以技术为民服务、为司法服务。”下一步,他们将继续探索涉网案件审理机制、加大跨部门协同合作、进一步完善技术架构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