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湖法宣)昨天有人忙着给女性送节日祝福,有人关注着女性的婚姻家庭。昨日上午,湖里法院发布近一年半离婚案件大数据分析,法官统计、梳理了489件起诉离婚案件,围绕离婚纠纷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解读。 “80后”成离婚主力军 湖里法院副院长郑金雄介绍,离婚案件中,“80后”夫妻已成为主角。数据显示,在禾山法庭受理的489件离婚案件中,“80后”已占到52.84%;紧随其后的是“70后”,占26.20%。 郑金雄分析,目前“70后”“80后”正处于中青年期,工作压力大,还面临婚姻的磨合期、生育子女的高峰期。压力之下,夫妻容易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感情变得脆弱疏离。 另外,“70后”“80后”更加注重自我感受,对婚姻的忠诚度和质量有更高的要求。郑金雄说:“对他们来说,婚姻不再是结了之后凑合过的模式了。” 婚姻头三年也成一道坎 都说婚姻有“七年之痒”。湖里法院法官对离婚纠纷案件分析发现,“七年之痒”有一定依据。在湖里法院调查的这489件离婚案件中,婚龄7-10年有99件,占比达20.25%。 不过,出乎法官意料的是,如今婚姻前三年也不容忽视。据统计,在这489件离婚案中,婚龄3年以下的也超两成,与“七年之痒”旗鼓相当。 此外,从另一角度统计,婚龄10年以下的离婚纠纷案件共计360件,占比高达73.62%。 起诉离婚,女方更主动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离婚案件中的女方常被视为弱势一方,但湖里法院的统计数据显示,起诉离婚,女性比男性更主动。 据介绍,这489件离婚案件中,由男方起诉离婚的159件,占比32.52%;由女方起诉离婚则高达330件,占比67.48%。 为何女方更主动?郑金雄分析,这与女性自身意识和社会对离异女性的态度有关。郑金雄说,随着女性社会、经济地位的不断提高,女性的思想也在不断解放,她们在经济上、生活上、心理上的独立自主意识都越来越强。面对自己不甚满意的婚姻,她们也越来越敢于主动说“不”。与此同时,社会观念更开放,离异女性不再被歧视,这也给了女性说“不”的勇气。 “性格不合”成离婚主因 在数据统计分析中,湖里法院法官还发现,“性格不合”是个高频词汇。 据了解,在起诉离婚的原因中,最多的就是“性格不合”,占到了44.98%。在法官看来,有些不过是托词,起因仍是家庭琐事;但个别案件中,性格不合适确有其事。 大李与小李至法院起诉离婚。大李提出,其性格沉稳,小李脾气暴躁,两人性格不合,无法继续生活。而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大李申请对小李进行性格测试,小李则认为双方性格差异确实比较大,但是不存在性格缺陷,不同意鉴定。从双方观点及表现,法院认为双方个性确实差异较大,在家庭生活以及孩子的教育等问题上存在诸多严重分歧,确无和好可能,准予离婚。 记者了解到,在离婚案件中,其他常见理由还有家庭矛盾、分居、家暴、不良恶习、婚外情等。婚姻关系中,双方对彼此关注度高,然而性格上的差异加上沟通不畅,使得看似轻如鸿毛的一些琐事,却往往成了压垮婚姻的“最后一根稻草”。 |
相关阅读:
- [ 02-14]夫妻离婚,经济帮助如何确定
- [ 02-05]离婚后老婆也要一起还债 婚姻存续期间老公借钱解押房产证
- [ 01-19]电影《离婚十小时》在厦开拍 将在中国和新加坡上映
- [ 01-17]离婚数月后前婆媳对簿公堂 婆婆说20万是借款媳妇说是聘金
- [ 07-07]男子酒后多次家暴打跑妻子 经调解平静离婚开始努力复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