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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单身职工 申请须在厦无住房

2018-02-10 07:35:22袁舒琪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夏菁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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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 (记者袁舒琪)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今后“有规可循”。近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厦门市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将是我市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解决产业园区员工居住问题,服务产业发展的有力抓手。

建设标准

以单间公寓为主

新建园区将按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所谓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指的是面向产业园区员工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意见》指出,这类公共租赁住房将原则上由市级公共租赁住房运营企业或者本产业园区开发运营企业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

许多想要申请的员工可能关心,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将提供什么样的房源。《实施意见》此次明确了房源的设计要求——由于其主要面向单身职工,设计时将以单间公寓为主,且单间公寓的建设标准应当满足《厦门市产业园区单间公寓建设设计要点》(以下简称《设计要点》)的相关规定。

而根据《设计要点》,产业园区单人间及双人间单间公寓建筑面积(含公摊)应在30平方米/间左右,三人间单间公寓建筑面积应在38平方米/间左右,四人间单间公寓建筑面积应在46平方米/间左右。值得一提的是,新建产业园区单间公寓将按照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且配备一线品牌的电梯。

特别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建设还是后期使用监管,运营企业都不得擅自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使用性质和规划用途,并应制定具体的使用、监管制度,避免出现转租、转借、非法经营等违规使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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