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管党治党层层传导压力 “两项制度”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月2日下午,湖里区委常委会如期举行,其中一个议题就是传达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并研究召开区纪委八届三次全会工作方案和工作报告。 在湖里区,区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已成为一种常态。过去一年,区委常委会学习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议题达到51个,议题几乎每次都摆在第一个;而坚持区委书记、区纪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半月谈”,是湖里区委履行主体责任又一特色亮点。一年来,区委书记与区纪委书记开展“半月谈”24次,谈话内容涵盖派驻机构改革、巡察工作、责任制检查、监察体制改革等多个方面。 压力传导下来,责任如何落实?湖里区创新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监管平台,开展落实责任全程纪实工作,使责任落实进系统、留痕迹,可查询、可督办。区四套班子领导带头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全区24个部门、53名领导干部共制定了2571条清单项目,区廉责办实行实时跟踪和动态监管,及时督促推动责任落实。一年来,该平台共发出红牌预警3个,区廉责办针对发现的问题,对12个单位下发了督办单15份,跟踪督促整改落实。 扛起主体责任,强化担当意识――2017年,湖里区纪委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广泛开展谈心谈话600多人次,坚持区领导带队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区委9个检查组督促各单位整改问题共112个,提出问责建议5条;对落实责任制不力的9人予以责任追究,其中处级干部2人,真正实现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推动改革创新实现“三个率先” 国家监察、派驻监督、巡察监督逐步健全完善 率先在全市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率先实施派驻机构改革、率先开展常规巡察和机动巡察……2017年,湖里区弘扬发祥地先行先试、敢拼敢赢的精神,打出了一套改革创新组合拳。 时间回到2017年12月29日,湖里区监察委员会揭牌,这标志着厦门市首家监委正式成立。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开以来,湖里区委全方位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时间表和路线图,稳妥推进监委选址、人员转隶、机构设置、线索移交、合署办公等工作,率先全市选举产生了区监委主任,实现与区委区政府一址办公。如此高效、扎实的改革工作得到了上级纪委的高度肯定。 深化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着力点。湖里区在全市率先开展纪委综合派驻机构改革,成立6个派驻纪检组,负责监督全区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区属国企共55个单位,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成立以来,各派驻纪检组聚焦主责主业,执纪监督力度明显加大,彰显了新机制的优势和活力,共办理信访件72件,办结65件,承接办理问题线索21条,立案44件44人。在此基础上,湖里区还率先探索建立社区“一站两员”机制,设立16个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站,将监督的触角延伸至最基层,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 而巡察工作被视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尖兵”和“利剑”。2016年12月,湖里区率先各区启动首轮常规巡察。随后,2017年3月,湖里区又率先启动首轮机动巡察,对“厦门会晤”筹备工作中各街道党工委和各“村改居”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情况、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开展巡察。截至目前,湖里区已开展4轮常规巡察和1轮机动巡察,完成对8个区直部门和2家区属国企的常规巡察,累计发现问题163个,移交问题线索29条,已党政纪立案3件3人,处理20人,清退追缴821万多元,在全区形成了有力震慑。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湖里区正积极构建“三位一体”工作融合机制,出台了《关于构建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执纪审查“三位一体”工作融合机制的意见》,明确各个机构的联动要求和保障措施,促进派驻、巡察、执纪审查三种职能作用有机融合,形成工作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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