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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一业主的店面大门前被物业搭盖的铁栅栏堵了12年

2017-12-06 18:08  朱黄 林毅彬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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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栅栏把店门包裹在内,只能借道绕行进去

  店面门口被违章搭盖的铁栅栏挡住

图纸上对店面大门有特别标志十多年前,北京商人蔡先生在厦门的闹市区,买下了一间店面。当时人在外地的他,本想过两年再来装修出租,没想到这一搁置,这间店面至今也没法开起来――交房第二年,他的店面大门,被人用L形铁栅栏围堵上了,物业公司把这里设置为自行车棚。十多年来,他一次次往返于北京、厦门之间,讨要他的进门通行权、采光权、通风权。

据海峡导报报道(记者 朱黄 林毅彬/文 陈巧思/图)

业主:出差回来,店门就被堵上了

2004年,蔡先生拿着积蓄,在思明区侨建花园买下了3间店面,其中仙岳路451号的这间,户型最大,达到153平方米。因为451号店面朝向并不是正对仙岳路,蔡先生不急着把这间马上租出去,“我当时比较挑剔租户的经营种类,还想再看看,就搁置了一年多”。

2005年,蔡先生因公事去北京出差了几个月,回来一看吓了一跳,“发现我店门口突然多了一堵墙,上面还用铁皮遮盖成了棚,把我店面的大门包裹在里面。”铁栅栏墙距离他的大门只有3米,房间里暗无天日。从此,蔡先生无法正常进入自家大门,只能借道绕行进自己的店面。

“我当时觉得都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没有选择举报,而是去找当时的物业反映。”蔡先生说,“然而当时的物业工作人员告诉我,这是为小区搭建的自行车棚,只是暂时性的,过段时间就会拆。”蔡先生信以为真。

十几年来,蔡先生的生意越做越大,无暇操心这事。回到厦门,他都会去找物业,“物业总是以各种理由敷衍我,劝我去跟业委会的人商量。这是我的房子和大门,为什么要找邻居商量?”蔡先生一再讨要他的通行权、采光权、通风权,和物业、业委会商量无果。

去年,旧的物业公司撤走,福菲物业接手了侨建花园的管理工作。蔡先生找新的物业公司协商,仍旧无果。

物业:谁能证明门是朝铁栅栏这边?

对于蔡先生被堵上12年的大门,福菲物业公司是怎么看待的?导报记者近日前往侨建花园采访。“这个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我们接手的时候,就是这么搭盖的,他应该去问开发商吧。”物业主任表示。

而另一位物业工作人员则表示,“他店面的门应该是朝向仙岳路的,谁能证明门是朝铁栅栏这里的?”

仙岳路451号的门到底是朝哪的?蔡先生拿出了盖有“厦门市建设局”公章的产权图,图纸显示451号店面和仙岳路沿街间隔着另外两套独立产权的店面。“这间店根本没有挨着仙岳路,门怎么可能设在仙岳路上?”

产权图纸上,仙岳路451号在现今被铁栅栏围堵住的地方,标注了通行标志。“图纸上一目了然嘛,我的门就是在图纸上标注的这里。”

值得一提的是,在图纸上451号门前是绿地标志,并没有任何建筑物的标志。

规划部门:铁栅栏未经过规划审批

导报记者从厦门市规划委获悉,该堵围墙于2005年动工,应适用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3年8月1日颁布施行的《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

根据该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各类建设工程,都必须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此外,依据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已有用地红线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必须向规划部门申办《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使用年限不得超过二年;确需延期的,可以申请延期一次,延长期不得超过二年。

蔡先生店面门口的铁栅栏围挡,是否经过相关审批?建设部门档案管理中心并没有查到任何记录。“这是没有经过审批许可的。”工作人员表示。

城管部门:若认定违建将拆除

对此,城管部门怎么看待?厦门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若未经规划审批,则城管部门经查勘可将其认定为违建,有权进行整改,令其自拆或强制拆除。“不管是由物业公司还是业委会盖的,违建都是不允许的,执法人员将依法处置!”工作人员表示。

律师观点

铁栅栏侵犯店面相邻权

就此,导报记者咨询了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陈伟才律师,他认为,从目前相关部门核实的情况来看,该铁栅栏未经审批,属于违建,执法部门应当履行相应职能,对其进行整改拆除。

依据《物权法》《民法通则》相关规定,行为人擅自铁栅栏围挡的行为侵犯了蔡先生的相邻权中的通行权、采光权、通风权。具体来看,蔡先生购买该店面时门口是畅通无阻的,数年以后,门口多了铁栅栏,离店门只有区区3米左右,明显影响了店面的通行和人流。

此外,蔡先生店门的采光权、通风权也受到妨碍。依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依据普世的判断标准和民法中公序良俗原则,行为人对店面经营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故应属于侵犯相邻权的行为。蔡先生有权申请相关部门进行认定,要求其排除妨碍、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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