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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一业主的店面大门前被物业搭盖的铁栅栏堵了12年

2017-12-06 18:08  朱黄 林毅彬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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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部门:若认定违建将拆除

对此,城管部门怎么看待?厦门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若未经规划审批,则城管部门经查勘可将其认定为违建,有权进行整改,令其自拆或强制拆除。“不管是由物业公司还是业委会盖的,违建都是不允许的,执法人员将依法处置!”工作人员表示。

律师观点

铁栅栏侵犯店面相邻权

就此,导报记者咨询了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陈伟才律师,他认为,从目前相关部门核实的情况来看,该铁栅栏未经审批,属于违建,执法部门应当履行相应职能,对其进行整改拆除。

依据《物权法》《民法通则》相关规定,行为人擅自铁栅栏围挡的行为侵犯了蔡先生的相邻权中的通行权、采光权、通风权。具体来看,蔡先生购买该店面时门口是畅通无阻的,数年以后,门口多了铁栅栏,离店门只有区区3米左右,明显影响了店面的通行和人流。

此外,蔡先生店门的采光权、通风权也受到妨碍。依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依据普世的判断标准和民法中公序良俗原则,行为人对店面经营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故应属于侵犯相邻权的行为。蔡先生有权申请相关部门进行认定,要求其排除妨碍、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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