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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昨日一审

2017-06-30 09:16:19詹文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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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规定】

-个人乱扔垃圾或罚300元,可当场处罚,拒不改正的,罚1000元

-单位违法的,罚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直接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也要罚

志愿者在小区查看垃圾分类情况并及时将错倒的垃圾进行分类

厦门日报讯(记者 詹文)厦门要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进行立法,从提倡到强制,违法的要重罚。此消息已经传遍了市民的朋友圈。大家都说这是好事,是必须的,但也有人嘀咕:能执行吗?好执行吗?

昨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一审。该不该重罚等关键问题所涉及的可行性、可操作性,成为与会人员关注的焦点。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必要性、强制性已毋庸置疑、毫无争议,现在最重要的在于可行性,使法规真正“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能迅速落地、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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