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胡亮信
厦门日报讯(文/记者 江海苹 图/记者黄嵘)厦门率先全面启动“多规合一”工作以来,依托“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全面推动审批制度改革。
“‘多规合一’改革,是厦门贯彻中央部署,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探索。”昨日,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胡亮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以《美丽厦门战略规划》为引领,积极发挥“多规合一”的统筹功能,着力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推动政府简政放权、职能转变,推进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改革,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审批新流程改了什么?
改流程、简环节、改模式、建平台、订制度、重监管
2014年6月,厦门启动“多规合一”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改革工作,2015年新流程全面运行。新流程有哪些变化呢?
“改流程、简环节、改模式、建平台、订制度、重监管。”胡亮信给出了答案。
改流程。以项目业主需求为导向,打破部门藩篱,构建建设项目审批新流程。改革后,从项目立项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审批时限由180个工作日缩短至49个工作日。
简环节。推动审批事项“减、放、并、转、调”,大幅精简审批环节。仅全面清理前置审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这一项工作,就减少42.8%的前置审批环节,取消中介服务事项数占比37%。
改模式。业主单位“跑部门”改为部门主动服务。与此同时,创新报审模式,大幅减少申请材料,减少申请人工作量,项目立项至施工许可证核发的各审批阶段申请材料由249项减少至93项。
建平台。目前,中心正着力打造“线上线下,虚实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在实体大厅设立了跨部门统一收发件窗口、跨部门阶段审批室等,实现一窗收件、一室办理,进“一家门”、办“多家事”。在虚拟大厅方面,建立多规协同平台、审批管理平台、部门审批平台及效能监督平台四大平台,实现规划、项目决策、审批、效能监督等信息互联互通,督促审批部门依法审批、高效审批。
订制度。《厦门经济特区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为厦门“多规合一”改革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市政府配套制订《进一步推进“多规合一”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明确审批流程改革目标、措施、适用范围和各部门职责。厦门各部门也相继出台“多规合一”项目生成管理办法等40余项配套制度,保障新流程执行到位。
重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厦门制订《“多规合一”建设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制定指引》,指导各部门制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案;推进投资项目和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和联通,实现在网上受理、网上办理和监管“一条龙”。建立以信息公示为基础、信用监管为核心的建设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新体系,在提升政府部门审批效率的同时,督促建设参与者提高效率办事、守法诚信办事。
审批流程改革带来什么?
速度加快,材料减少,部门少跑
胡亮信用一个简单的例子阐述了审批流程改革带来的变化。
不久前,某养老项目进入“多规合一”协调平台后,以项目的用地规划许可为例,办事人员只需与1个部门打交道,提供1份申请表单和6项资料,10个工作日就搞定了。而以前,得跑7个部门、过9个审批环节,提供25项资料,耗时54个工作日。不仅如此,改革后,整个建设项目审批过程比预计快一两个月,开工日期也不断提前。
中心持续推进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实现了从串联审批向并联审批的转变;从“多环节、多层次”向“少环节、扁平化”转变;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从部门审批向综合审批转变;从“严进松管轻罚”向“宽进严管重罚”转变。
对业主来说,带来的便利就是项目审批速度加快了,提交的申请材料减少了,不用再围着部门一家家地跑了。当然,这同时也对业主的诚信提出更高要求。
对部门而言,改革带来的是更高的业务要求、更优的服务理念及更规范的审批作为,履行一次性告知,实行首问负责制。
在全市层面,随着政府职能的不断转变,厦门的营商环境正进一步提升和优化。
如何深化“多规合一”改革?
创新审批方式,完善区级审批平台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胡亮信告诉记者,下一步,中心将以《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和“一张蓝图”为统领,围绕市委市政府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要求,继续推进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改革各项措施落地。
中心将进一步创新审批方式,推行审批负面清单及告知承诺制,编制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和简化及免于审批目录,出台简化、优化审批的相关措施。推动“多规合一”在全市、各区全面运行,完善区级审批平台建设,完善各部门市区两级的审批链条,力争实现改革在市、区全覆盖,不留死角。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建设参与者的监管考核。重点开展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工作,将中介服务纳入平台强化监督。继续强化技术支撑,推动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