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记者 高金环 通讯员 程雯祺)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已连续3个月高于100%,自2016年5月起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将调整为0.6。 【变化】 5月1日后以0.6计算贷款额度 此次系数调整后,在5月1日后购房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将按0.6的调节系数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举例来说,调整前(系数为0.8),职工小张公积金贷款了50万元。如果小张在系数调整后贷款,那么根据公积金贷款公式计算,在不考虑其他数据的情况下,小张只能贷到37.5万元。 【不变】 最高额度仍为单职工50万 2016年3月1日至4月30日购房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这次调整影响,仍按0.8的调节系数执行。 “对公积金最高、最低贷款额度也没有影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厦门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仍为单职工50万元,双职工100万元,家庭保底额度保持20万元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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