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交通事故快处法有多“快”?最快五六分钟“搞定”

2016-02-04 08:47:34黄璜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释疑】

微信怎么

“认定”事故?

“微信认定”是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事故的辅助手段,对于保障事故受损方的合法权益而言,是一大法宝。

在关注微信公众号“XMITCC”(厦门交警)后,在下拉菜单的“便民服务”中选择“轻微事故处理”,根据提示拍摄事故现场照片。照片上传后,“微信认定”平台后台人员可以马上看到当事人报称的事故发生时间、发生地以及现场的照片。

工作人员会通过电话与当事人联系,实时连线指导,符合规定的就可以进入责任认定环节。

【提醒】

适用微信认定的情形

适用微信认定的事故各方车损不得超过1万元,无需办理保险理赔的不在此限。

不同意“微信平台”工作人员提出的责任划分意见的,可到快处点,转入“民警当场认定”流程。

“微信平台”运行时间段为每日7:30-19:30,此外的时段,当事人应报警处理。

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各方当事人各自自行或委托他人前往定损中心(港中路1699号)定损。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