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发生故障自动联系救援 自贸区试点电梯安全物联网

2015-04-27 10:11:52陈泥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将运用“物联网”技术来辅助电梯安全监管。(资料图/陈立新 摄)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魏欣倩)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将试点推行电梯安全物联网,实时监测电梯运行,实现电梯故障自动生成预警,用“物联网”技术来辅助电梯安全监管。市质监局日前出台的“24条服务举措”透露,厦门将从运用电梯安全物联网技术入手,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试点,运行成熟后将向全市复制推广。

据质监部门统计,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内拥有特种设备的企业411家,现有特种设备共3176台(套)。其中,电梯1077台,起重机械818台,厂(场)内机动车辆581台,锅炉27台,压力容器673台。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区内特种设备处于安全、平稳运行的状态,质监部门将通过明确主体责任,应用科技手段,推行综合责任保险,提升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水平。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

承担“首负责任”

在日常生活中,因电梯安全事件引发纠纷,问责时各方发生扯皮的现象并不鲜见。但在自贸试验区内,随着“24条服务举措”的实施,这种情况将大大减少。“电梯等特种设备在运行中发生故障,使用单位应承担首负责任。”质监人员告诉记者。《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细则,“受托人履行本法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的表述,已明确了物业公司对使用过程中的住宅电梯需负首要责任。

为创新电梯安全管理社会共治机制,厦门质监部门将在自贸试验区内推行电梯使用管理单位“首负责任制”,即由业主、维保单位、物业三方签约安全管理责任,并向社会公开承诺。通过明确首负责任,加强电梯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其加强电梯安全管理,配齐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电梯日常巡查,选择优质维保单位,加强对电梯维保过程的监督。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