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2015年1月15日8时许,当656路公交行驶至蔡塘路段时,蔡某岭在车厢内点燃了酒精。昨日,记者从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湖里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蔡某岭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 1月15日上午7时,蔡某岭携带一小瓶酒精乘坐开往蔡塘方向的656路公交车。当车辆行驶至蔡塘路段时,蔡某岭用打火机点燃酒精,造成车内乘客恐慌,之后,蔡某岭下车并躲藏至附近一公厕内。被群众发现后,蔡某岭又持水果刀刺伤了现场两名群众,后被民警迅速制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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