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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厦建成法治中国典范城市 司法局长解读法治建设

2015-01-20 06:53:50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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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摘登

确立“加快建成法治中国典范城市”总体目标,与美丽厦门建设紧密呼应。

美丽厦门首先必须是法治厦门,充分发挥法治在美丽厦门建设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美丽厦门首先必须是法治厦门,美丽厦门不仅包括生态美、人文美、产业美,还应包括制度美、规矩美、秩序美,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成就内外兼修、形神皆备的“大美”。

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式推进法治厦门建设,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发挥厦门对台优势,深化两岸司法合作交流。

努力培育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让法治精神成为特区“第六种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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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的要点

一个总体目标

到2020年前把厦门建成法治中国的典范城市。

六个方面基本要求

一是地方法规规章比较完备;

二是法治政府率先建成;

三是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

四是经济社会运行依法有序;

五是权力监督机制健全有力;

六是人民的法治主体地位更加凸显。

七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完善监督制度,确保宪法法律全面正确实施;

二是坚持科学立法,用好用足地方立法权;

三是严格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四是严格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是促进全民守法,加强法治社会建设;

六是发挥独特优势,做好涉台涉港澳涉外法律事务工作;

七是注重人才培养,建立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四大组织保障

一是健全完善党领导法治厦门建设的体制机制;

二是切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的建设和执行;

三是不断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执政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四是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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