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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与市民面对面

2014-12-05 10:40:21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刘玮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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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厦门”建设,厦门于11月中旬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系列活动。厦门今年开展活动的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厦门”。

市民学习宪法知识。

现场免费咨询法律问题。

厦门日报讯(文/记者 江海苹 通讯员 王毅双 图/本报记者 张淇辉)

12月4日上午,市人大在市行政中心组织召开全市“国家宪法日”座谈会。12月4日下午,市依法治市办在市文化艺术中心隆重举行全市“12·4”国家宪法日大型法治宣传咨询活动。至此,厦门市开展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系列活动的序幕正式拉开。

今年的厦门市“12·4”国家宪法日大型法治宣传咨询活动由市依法治市办与思明区依法治区办联合主办,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厦门”为主题,现场通过法治宣传展板、现场咨询、发放法律读本和法治宣传资料等方式,为广大群众送上一道丰盛的法治大餐。

市领导詹沧洲、何清秋、陈昌生等参加启动仪式和“厦门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授牌仪式,并看望了参加法律咨询的单位。

在启动仪式上,授予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公民司法体验基地等19个场所为“厦门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据介绍,这些教育基地场所场地完备、宣传配套设施齐全、教育内容和资料丰富,能结合自身特色,积极面向全社会开展经常性、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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