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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推进依法治市实践综述 "法治厦门"在缔造中前行

2014-12-23 08:39:42廖慧娟 江海苹 谭欣妮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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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

厘清政府权力清单

“法治厦门”呼唤法治政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依法行政是推动法治建设的核心。

对市民而言,“听证”这个词已不陌生。厦门从2012年起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编制城市发展规划,调整水电价格,出台教育、医疗等与群众根本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前,都有听证的环节,专家、群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都会被不同程度地吸收采纳,成为决策的重要参考。

广泛征集民意,让公众参与重大决策,标志着厦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脚步更加坚定。

法治政府首先要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厘清政府的权力清单。

《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出台,以及2012年、2013年两年中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文件、市政府部门、区政府文件进行清理,改变了“红头文件”过多过滥的现象。从明年7月1日开始,厦门还将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向全社会充分“晒权”。

为从源头上减少执法人员随意自由裁量的空间,给权力运行套上“紧箍咒”,厦门于2009年1月制定《厦门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在全省率先启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全面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建立行政裁量基准制度。

39个市直部门将本部门在行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行政权力中依法享有自由裁量幅度的事项均纳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范畴,共对630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权力进行了细化,将涉及的4292项行政权力细化成16709项行政裁量基准。

法治政府并不是什么都插手,该管的要“管得好”,该放的要“放到位”,营造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蒙徽多次在会上强调,政府部门要转变职能,关键做好“严监管”的工作,各部门要从意识和观念上转变,“从过去的官老爷,转变成为老百姓服务”。

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厦门市大刀阔斧,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瘦身”,从原来的609项精简到2014年11月的288项。

今年9月,厦门启动了有史以来力度最大的一次政府机构改革,单市级层面政府工作机构就减少了6个,机关职能调整涉及20多个部门。

这次改革,把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有机结合起来,将转变政府职能放在更突出的位置,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把该管的事情管住。已明确转给市场和社会的权力,市政府任何部门不得截留;可进一步下放给区政府的权力,及时予以下放。通过整合资源,减少职责交叉重复,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执行力。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厦门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及执法证管理,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创新行政执法培训考试方式,开发建设了厦门市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考试系统和执法证件管理系统,督促行政执法人员按时接受培训、持证上岗,不断提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建设法治政府,没有严格的执法行动,再好的法规规章也只是“一纸空文”。

今年12月1日起,厦门监控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正式恢复计分。一天内,有13部车辆被扣光12分,警方通过电子监控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就有6119起。这次被称为“史上最严”的交规执法自开展以来,厦门交警忠诚履职、严格执法,驾驶者即使有钱,也不敢再任性。不少开车市民表示,“开车上路要很小心,但大家都规矩开车,速度反而快起来了。”

通过法治政府的建设,厦门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公众对政府服务的满意度不断上升,厦门连续两届位列“中国服务型政府”榜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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