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网上异国恋专骗女华侨 盘点四类网络诈骗案件

2014-08-20 13:27  许志恒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扮儿子称被绑演戏专骗老人

这伙骗子扮儿子装歹徒合伙演戏,骗了老赵4万元

“爸!快救我,快救救我啊!”2013年8月7日,已退休的老赵接到了这样一个电话。为了救孩子,老赵按照要求向对方账户汇去4万元。没想到,这一切都是个骗局,孩子根本没有发生意外。

当天,只有老赵一个人在家,儿子和儿媳妇都去上班了。早上10点多,家里的固定电话响了,老赵拿起电话,刚问了一句对方是谁,电话里就传来了惨烈的哭喊声。“救命呀!不要再打我了,我让我爸给你们钱!”电话里的每一句喊叫都痛在老赵心坎上。

“快拿钱,不然你儿子就没命了!不准报警,也不能让别人知道,否则别怪我们不客气!”对方接过电话,恶狠狠地威胁老赵。老赵当真以为儿子阿峰被绑架了,立即按照对方要求往指定账户转款4万元。

到了下班时间,阿峰照常下班回家。听了父亲的描述,阿峰惊呆了,因为自己一天都很平安,并没有遭绑架,更没有往家里打过电话。他们立即报警。

2013年8月19日,这个犯罪团伙被警方抓获。原来,这是一个专门打电话骗取钱财的犯罪团伙,他们开着车流窜在厦门和漳州,以老人为诈骗对象,通过拨打受害者家里的座机,虚构孩子被绑架的事实,诱骗被害人汇款至指定账户。所谓“孩子”的哭声,其实是他们冒充受害者的子女大哭,某些受害者一着急就信以为真了。因为被受害人识破,其中有4起诈骗未遂。

[法官判决]

经湖里法院一审判决,该犯罪团伙构成诈骗罪,是共同犯罪,其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11个月、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处罚金6000元至1万元不等,并退赔被害人损失。

[法院说法]

一些犯罪团伙通过电话、网络等渠道,利用人的畏惧心理,制造家人被绑架的假象,从而骗取钱财。老人的警戒意识较低,容易成为受骗对象。市民在收到类似信息时,应确认身边亲人是否安全无恙,做出正确应对措施。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