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社会> 正文

旅游网站上留假400电话 旅客“入套”被转走23万

2014-08-16 20:07 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邹玒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资料图

●近日,骗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提醒:400电话不都代表正规企业,上网购票需先明确资质

厦门晚报讯(记者 彭菲)为了尽快改签,林先生登录旅游网站“去哪儿”搜索,看见一个“400”开头的客服热线信以为真,结果虽然得到了500元的退款,银行卡里的23万多元却被年仅20岁的骗子转走。今年5月,骗子林某被逮捕。近日,记者从思明区法院获悉,周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

案例

急于改签拨打400电话 得500元却被转走23万

2012年12月,周某在旅游网站上设置了虚假的客服电话4008678077,声称可以代理购买机票、办理机票改签退款等业务。同月21日下午1点多,林先生急于改签,看见号码后,当即与周某联系。周某先在电话里假冒客服人员,之后双方通过QQ联系。林先生把票务信息提供给周某,周某要了林先生的银行卡账号,说是退款需要。为了打消林先生的疑虑,周某转账500元给林先生。林先生按周某指示在网上一步步操作,随后林先生账户内的23万多元就被转走了。林先生察觉自己上当,于是报警。

林先生的钱被转入一个私人账户,周某通过他人帮忙取现、套现的方式,把这笔钱占为己有。周某说自己也没有想到,这么快就有人上钩,还是“大单生意”,既惊喜又害怕,携款躲到海南省儋州市一家大酒店里。经过警方的侦查,周某在酒店被抓获,民警搜到16万多元现金。

法庭上,周某的辩护律师提出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而且已将钱款如数退给林先生,要求法院适用缓刑。

但法院并未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审理认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通过互联网络实施诈骗,社会危害较大,不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因此,法院判处周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调查

400电话淘宝可购 卖家不过问用途

昨日,记者尝试在百度网站上搜索该虚假客服电话,发现该号码已经被网站标记为诈骗电话。法官表示,在类似的诈骗案件中,不少被害人看到以“400”开头的电话就轻信了,认为这是正规企业才可能有的电话号码。

记者登录某400的网上受理平台(http://www.unicom400.cn),客服表示要开通400电话必须提供正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普通号码一年最低消费和预存款均需要1000元。但是,记者通过百度和淘宝网搜索,也找到不少400电话转让或者销售的信息。记者随机联系了一位卖家,对方表示只要158元就能买一个普通的号码,还包含600分钟话费,但需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和联系电话,证件只需通过拍照发送过去就行。如果愿意加价到300元,就仅需提供联系电话就能办理了。对于购买电话号码的用途,卖家并不过问。因此本报提醒,400电话并不代表正规企业的客服热线,最好核实之后再拨打。

调查

搜索引擎集合信息 订票时需自行甄别

法官告诉记者,不少人因为信任旅游网站,在上面购买机票上当。暑假期间,不少家长、学生出行,购票、改签等要谨慎选择。订购机票时,可向航空公司查询有无此航班。像“去哪儿”网站是旅游搜索引擎,集合各代理商发布的信息,在选择过程中也要仔细甄别。

记者登录“去哪儿”网站,发现网站在免责声明中提示“去哪儿网上来自于第三方网站的链接……去哪儿对其合法性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您应自行谨慎判断确定相关服务或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与损失,除非去哪儿另有明确规定。”

链接

网上代售须资质

旅客可自助查询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的资质认可证书是由中国航空运输协会颁发的,记者在该协会的的网站(http://www.cata.org.cn)查询了规范性文件,其中明确规定了“未取得中国航协颁发的资质认可证书,不得通过互联网开展销售代理活动”,旅客可以登录网站进入“资质查询”页面对所选的代理机构进行核实。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