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物品受损有无保价赔偿大不同 贵重物品最好保价
■资料图 厦门网-厦门晚报讯通过物流公司托运电视机,途中电视屏幕损坏,物流公司全额赔偿了维修费用;通过航空公司托运古董,三件古董全部摔坏,最终法院却只判航空公司赔偿500元。如此大相径庭的处理结果,只缘于消费者托运物品时是否保价。工商部门提醒,寄递、托运贵重物品时,最好“保价”。 记者 曾海林 通讯员 林琳菁 苏雅芳 有保价 运费110元,索赔得3500元 过年前,司先生给父母买了一台55英寸电视作为新年礼物,价格近7000元。之后,他通过某物流公司把这台电视从厦门寄至广州,运费110元(含4000元保价费用)。 哪知,电视送达后,司先生的父母却发现屏幕已经破损。司先生立即向该物流公司反映。等了半个月,物流公司才答复称其未进行全额保价,只能获赔保价金额的60%,即2400元。 司先生觉得很不合理,当即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投诉,并表示已经将电视机送修,维修费为3500元,要求商家赔偿维修费用。集北工商所接到投诉后,在春节期间加班调解。 物流公司起先称,按消费者对物品保价额的60%进行赔偿,这是物流公司的规定,并写进合同条款,因此不愿意多支付赔偿。然而,在工商部门看来,按保价额60%赔偿的条款,只是物流公司的内部规定,有霸王条款的嫌疑,物流公司应赔偿电视机价格的60%而不是保价额的60%。 经工商部门多次调解,物流公司终于同意赔偿维修费用3500元,司先生表示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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