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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托运777部手机没了 价值60万元只赔5000元?

xm.fjsen.com 2014-01-18 07:59  陈捷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月1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文 陶小莫/图)托运777部手机,丢了该怎么赔?近日,思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

在法庭上,究竟该赔多少,双方各执一词。原告方提出,价值60万元的货物没了,就应当赔偿60万元。但是,承运手机的运输公司提出,按照原先的保价条款约定,他们只能赔5000元。

快递被丢,如何索赔?又该赔多少?针对这些消费者关注的问题,昨日,导报记者采访了律师和法学专家。

托运 777部手机“飞了”

据了解,这777部手机是一家通讯公司委托厦门一家运输公司运至福州。当时,通讯公司为此支付了275元托运费。同时,通讯公司针对该批货物依约向保险公司投保,并注明该货物为手机,保险金额为60万余元。

谁也没想到,这批货物到站后,竟然被骗子用假身份证冒领,全部被冒领走了,一部手机都没剩下。

索赔 60万元vs5000元

案发后,经评估公司作出公估报告,得出理算金额为596000元。随后,保险公司向通讯公司支付了该金额。之后,保险公司向运输公司提起“代位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运输公司赔偿损失609890元及利息。

面对巨额索赔请求,被告的运输公司答辩说,根据原先约定,他们只能赔5000元。

对此,保险公司反驳说,虽然通讯公司跟运输公司签订行李包裹运输业务单,且背后“顾客须知”中有涉及货物的保价条款,但是,由于该内容系格式条款,且运输公司并未采取足以引起托运方注意的方式,因此要求认定该保价条款无效。

责任编辑:张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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