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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2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紫玄 通讯员 王文鑫 王志平蔡海燕)昨日中午,央视《今日说法》以《妻子的感化》为题报道了一起杀人未遂案,这起发生在泉州市区鲤城一服装厂的案件凶手周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该判决本月已生效。
45岁的浙江男子周某,与大自己9岁的女工友程某保持“地下情人”关系,后来被妻子江女士发现,今年6月26日凌晨,当女工友找上门讨2万“分手费”时,周某将其掐晕,连人带手机一起扔进化粪池,好在妻子得知情况后叫工友救出了女子。昨日,海都记者从鲤城法院获悉本案此前未披露的细节。
细节披露:地下情被撞见,周某曾被打得住院
其实,江女士与程某是江西老乡,两家关系十分好,十几年前一起来到泉州打拼,程某的小孙女出生后,喜欢孩子的周某时不时就去程某家逗小孩,没想到逗出了感情,周某觉得妻子不够温柔,而程某与老公关系也不好,两人于是在三年前就发展成了情人关系,其间每次外出开房,还都是程某出的钱。
两人的保密工作十分到位,后来不幸被程某的儿子撞见,周某被打得住了医院,为了面子,三人对外谎称是赌博引起。但这也成了关系的转折点,此后程某儿子不再与程某说话,越发无助的程某手臂又生疾,便想到了逼婚,三天两头在闺蜜江女士那哭哭啼啼,可江女士最终还是选择相信丈夫不会背叛自己,她甚至向程某跪下求对方不再纠缠,可最终还是发生了开头的一出。
妻子的感化:“你去自首吧,我和孩子等你出来”
在事发的保安室里,周某与程某因2万“分手费”发生争执后,他从身后掐住程某的脖子十几秒,直到对方失去知觉。以为对方死了,周某便撬开保安室附近的化粪池窨井井盖,将程某和手机一并扔了进去,然后返回保安室。
听不到楼下的争吵,江女士以为“闹事”的程某回宿舍了,便下楼跟丈夫进了保安室的内屋休息。但不一会,周某突然坐起来说:“我打了人扔到井里去了,说不定已经死了。”听到这话,江女士吓蒙了,赶紧让丈夫去自首,谁知周某拿了些钱,连手机都没带就离开工厂。
虽然文化不高,但江女士很明白其中的要害,担心出人命,她赶紧上楼叫人一起救人。事发的26日凌晨2时左右,大伙最终在保安室外的窨井里找到了已经在粪水里浸泡近70分钟的程某。“你去自首吧,我和孩子等你出来。”也许是临行前妻子的一番话打动了自己,在得知程某没死后,26日上午9时左右,周某在莆田市公安局投案。
法官释法:妻子救人丈夫自首,法官如何量刑?
程某最终被江女士等人成功救出,周某也到公安局投案自首,但在本月生效的判决书中,周某最终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这样的量刑出何考虑?
海都记者了解到,被推入窨井后,冰凉的污水一下让晕了的程某清醒过来,她发现水已经没到脖子,人也在往水下的淤泥里陷,不会游泳的她只能用手撑住井壁,窨井直径在70厘米左右,深度1.8米左右,爬出来并不太难,但当程某准备爬上来时,周某却盖上了井盖,用摩托车压住井盖,甚至还用纸堵住了井盖上的缝隙。如果没有江女士找人来寻找,程某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再从里面出来。
今年8月,鲤城区人民法院对于案件故意杀人罪的罪名,合议庭没有争议,但在量刑标准上,法官们争议不小。有法官表示,周某在井盖上压摩托车并塞透气孔的行为证明其故意杀人意愿强烈,杀人未遂是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自首也是在案情败露后妻子劝说下的被动自首。也有法官认为,周某后来让妻子去救人,到案后主动坦白,都是从轻处罚的理由,而且通过赔偿10756元取得了受害人谅解并撤回附带民事诉讼,从最后处理的效果看社会效果比较好。最终,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在央视《今日说法》中,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曲新久表示,该案定性没有任何争议,按法律规定,一般要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中考虑,但其中有自首情节,更重要的是案件是未遂,再加上被害人多少对被告人有所谅解,综合判断下来,法官给了3年到10年之间的法定刑是合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