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日报11月5日讯(记者 曾建兵)近期,骗子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案件高发。不久前,56岁的丛依姆几天之内就被骗走逾百万元。 10月25日下午4时许,丛依姆在家中接到一自称是电信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告诉她的电话欠费需要核查。过了一会,冒充民警的男子装模作样地介入“核查”,诱导丛依姆到附近酒店开房,并使用酒店内电脑登录指定网站查看“通缉令”。紧接着,冒充检察长和法官的男子轮流拨打丛依姆电话,以丛依姆涉嫌犯罪为由,要求她配合民警调查。 丛依姆信以为真,在冒充民警的男子指示下,到某银行开了一张储蓄卡作为“安全账户”,并将她名下的所有资金转入“安全账户”内,还将储蓄卡信息及手机验证码告知对方,结果“安全账户”的逾百万元被骗光。 警方介绍,骗子冒充公检法电话实施诈骗,一般分为三步。第一步,骗取受害人信任。诈骗分子通过网络改号软件,将来电显示号码修改为公检法单位的办公电话,并准确报出受害人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码、职业、住址等隐私信息,以获取受害人信任。 第二步,威慑、恐吓受害人。诈骗分子通常以受害人涉嫌洗钱、邮包藏毒、信用卡透支等违法犯罪,恐吓受害人,并让受害人登录指定网站查看虚假通缉令、逮捕证等法律文书。同时,为了增强恐吓效应,诈骗分子还会冒充公检法等机关工作人员轮番上阵,让受害人误以为自己真的被卷入刑事案件。 第三步,要求受害人转账。受害人对自己违法犯罪提出质疑后,诈骗分子会给受害人“支招”,要求受害人将资产转入所谓“安全账户”,达到骗取受害人金钱的目的。有的诈骗分子还会要求受害人独自到酒店开房,并利用酒店电脑进行转账操作,以避免被受害人家人朋友看到后识破。 警方提醒,公检法部门办案不会通过电话的方式进行资金审查或要求将钱款转移到其他账户,公检法部门也未设置所谓的“安全账户”。凡通过电话、短信等要求进行转账、汇款操作的,都是诈骗,切记不相信、不转账。 |
- 2016-10-31惠安一女子被骗演“绑架案” 配合骗子向家人索赎金60万
- 2016-10-31女子被骗演“绑架案” 配合骗子向家人索赎金60万
- 2016-10-29有骗子冒充中国男足新教练:网友神回复
- 2016-10-27聚焦反电信诈骗:骗子公司的戏这样上演
- 2016-10-28厦门:男子醉驾找关系打点 遭遇骗子被骗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