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法获高票通过
评论 网络安全法是“护身符”非“紧箍咒” □ 李亚红 朱基钗 我国有7亿多网民。在网络空间里,缺乏法规和秩序而造成的问题层出不穷。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网络安全网民的合法权益也难以保障。网络空间的清朗,必须用法律来保障。网络安全法正是为公众普遍关注的一系列网络安全问题,勾画了基本的制度框架。 此次立法,“网络通信管制”“网络实名制”等规定也引起了人们热议。也有人认为,网络应是“自由的世界”。其实,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保障。这些规定恰恰体现了自由和秩序的辩证统一。网络安全法规定,只有在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处置重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需要时,才会采取“限网”措施,为的是保障国家和公众的安全。网络实名制也是为了防范网络诈骗,清理用网络传播黄赌毒等信息,让公民在网络上更谨慎、更负责任。 搭建完善的网络安全保护制度,明确政府企业和个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只会给在网络世界里的违法犯罪行为加以限制,让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获得更好保护。因此,网络安全法不是“紧箍咒”,而是“护身符”。只要遵循规则,把守秩序化为习惯,不踩法律“红线”,就能享受到法律所保护的自由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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