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市妇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市委十一届十三次全会精神,研究提出妇联系统贯彻落实措施。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吴亚汝要求,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要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市委工作部署要求,在美丽厦门共同缔造中积极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在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争当“五大发展”示范城市中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 一是围绕开放发展,推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和两岸基层妇女多元融合。一要围绕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加大对全市2012个“巾帼文明岗”的引领,动员、号召“巾帼文明岗”以一流服务、一流管理、一流业绩为营造营商环境做贡献。 二要在持续推动海峡妇女论坛、厦金亲子夏令营、“最美家庭”与在厦台生结对、台湾女大学生来厦实习等特色品牌活动的基础上,大胆先行先试,不断打造两岸妇女儿童家庭联系交流的新亮点、新品牌:策划开展两岸女大学生、创业女青年、亲子家庭间的交流联谊活动;服务自贸区建设,做好在厦台商台胞台属联络联谊工作;探索建立两岸三地女性社会工作交流合作平台,常态化组织开展互动交流等。 二是围绕共享发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一要着力改善民生福祉。持续加大妇女创业就业培训力度,继续实施妇女创业小额贴息贷款帮扶妇女创业就业,今年市、区妇联联合农商行发放小额贴息贷款不少于4000万元,扶持不少于200名农村妇女创业,带动一批妇女就业。全年完成农村妇女、女职工免费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不低于4万例。持续实施贫困妇女“四癌”救助、城乡困难妇女儿童大病救助、“春蕾计划”助学活动等关爱项目。 二要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主动融入“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全面推进“妇工+社工+义工”互联互动。持续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搭建市、区、街镇、社区四级联动的妇女儿童家庭公共服务平台,打通服务妇女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要促进文明城市与文明市民共同成长。持续深化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开展“点赞最美家庭、倡扬最美家庭”巡讲、好家风典型领跑活动、好家风教育实践活动、好家风成果展系列活动,培育塑造社区共同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落细落小落实。大力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为我市创建“全国志愿服务示范城”作贡献。 三是围绕绿色发展,打造“巾帼美丽家园”。继续深入开展“巾帼美丽家园”创建活动。通过培树典型、加大宣传,引导广大妇女积极投身“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着力打造一批天蓝、地绿、水净、安居、乐业、增收的“巾帼美丽家园”。各级妇联组织带动妇女议事会、妇女互助组、巾帼志愿者等,引导社区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生态保护、绿色出行、垃圾分类、洁净家园、节能减排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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