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人大代表:审查村规民约 确保农村妇女土地权益
www.fjsen.com 2014-01-23 14:58 来源: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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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1月21日开幕的厦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获悉,为确保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厦门市人大代表、厦门市妇联主席吴亚汝提交了《关于对村规民约进行审查,确保妇女权益》的建议,建议对村规民约进行审查。
“在厦门市妇联信访工作中,发现厦门部分农村对于宅基地划拨、土地征用款分配、农村经济服务社股份分红等涉及村民(社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基本依靠村规民约来确定。”吴亚汝说,由于一些村规民约制定不合理,甚至违反法律规定,导致部分农村妇女权益遭受侵害。这些违法或不合理的村规民约,不仅剥夺了农村妇女应该平等享有的合法权益,还固化了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加剧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影响了妇女的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吴亚汝建议,政府职能部门牵头,相关单位、法律专家、人民团体、人大代表、市民代表等参加,组成村规民约审查小组,对村规民约进行梳理审查,指导各村做好村民身份界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废、改、立工作,确保村规民约制定程序和内容的双重合法性。
吴亚汝建议,各村村规民约应报市政府相关部门备案,凡是与国家法律法规精神不一致的条文应尽快修订或予以废止,对没有体现男女平等原则的,增加保障男女平等权利的规定;对实践中损害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特别是以村民自治之名实行的所谓“土政策”,督促基层单位予以纠正。重点修订完善婚丧嫁娶、婚嫁落户、宅基地分配、土地承包经营、拆迁补偿、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等涉及妇女权益的条款,对与男女平等原则不相符的、带有性别歧视的条款予以废除,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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