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妇联新闻> 妇联要闻 > 正文
厦门市妇联积极开展对失足妇女的帮教工作
www.fjsen.com 2013-03-07 09:56   来源:厦门妇联网    我来说两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妇联关于加强和创新妇女工作精神,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拓展和创新妇女法制教育途径,有效预防和减少妇女违法犯罪,厦门市妇联在市公安局第二收容所建立了我市第一个“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并于2013年3月6日下午在收容所举行了授牌仪式。

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吴亚汝、副主席朱秀敏、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副支队长郑松等领导出席了授牌仪式。收容所全体干警、学员代表近70人参加了授牌仪式。

会上,市妇联向收容所赠送了法律读本、《看图学插花》、《学开淘宝网店》、《丝网花制作》等技能培训书箱,吴亚汝主席作了重要讲话。

吴亚汝主席说,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对拓展妇女法制教育渠道,丰富妇女法制教育载体,开展形象直观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帮助妇女树立法制观念,增强妇女姐妹明辨是非、抵御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能力,提高自律自护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妇联作为妇女的娘家,将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配合收容所开展法律知识、“四自”精神、技能培训、心理导航等各类主题帮教活动,帮助学员消除后顾之忧,解决实际困难。吴亚汝主席同时也向学员们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调整心态,真诚悔过。以积极的行动回报家乡的亲人们,争取早日解教,与家人团聚,共建美好家园。二是遵规守纪,安心学习。不断强化法制观念、道德观念,主动积极接受帮教,回归社会后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三是学习技能,奉献社会。通过刻苦的学习和艰苦的劳动,磨练意志,重铸灵魂,努力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