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基层妇女组织建设调查之三
“山东省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的长足发展,是围绕党和国家之所急、妇女儿童之所需,尽妇联之所能,创新工作平台和载体,重视实施保障妇女儿童的民生项目的结果,不仅让广大妇女儿童真正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而且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山东省妇联主席翟黎明说。
记者在山东省就基层妇女组织建设进行了多日调查后发现,“三大模式”保证了山东省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第一大模式”是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不断优化工作环境。记者了解到,山东省妇联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组织部门重视支持,把妇女组织建设纳入党建总体规划。2004年、2007年、2011年,山东省委、省政府先后三次召开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2009年省委召开全省群团工作会议,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团工作的意见》,提出“健全完善党建带动群团建设的工作机制”,为推进“党建带妇建”工作提供政策保障。在省妇联的积极争取下,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明确规定妇女专职专选、优先当选,实现了立法保障妇女政治权利的重大突破。省委组织部与省妇联联合下发党建带妇建工作意见,联合召开全省“党建带妇建”工作推进会,联合开展农村妇代会换届直选试点工作,联合评比表彰优秀女村官,联合举办两期市、县分管领导参加的妇女事业发展专题培训班。积极争取党委组织部门重视支持,在以党的建设带领和推动妇联组织建设方面采取一系列创新举措,推动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总体布局,推动党建与妇建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检查,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提供了切实保障。
具体表现为:一是建立组织领导制度。济南、青岛等市建立“党建带妇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提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党建带妇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有的市成立由组织、人事、财政、民政等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探索建立联席会议、联合调研、联合考评等制度,共同研究、切实解决妇联组织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建立目标管理制度。部分市、县党委把“党建带妇建”工作作为党建考核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有的市将“党建带妇建”工作列入市委目标绩效考核;有的签订“党建带妇建”工作年度目标责任书;有的把妇联组织建设纳入“三级联创”考核。三是建立工作联系点制度。山东省确定了10个省级“党建带妇建”工作联系点,各市建立“党建带妇建”工作联系点105个。许多地方的党委组织部和妇联联合建立联系点,制定“党建带妇建”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县以上妇联层层建立基层妇联组织示范创建活动示范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妇联基层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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