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年会在福州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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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30 09:13:14 来源:福建妇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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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上午,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第二次年会在福州召开,会议总结回顾去年以来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的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省妇联巡视员、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副主任林文秀;研究会会长、省妇联副主席、纪检组长王秋梅;顾问、江夏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叶文振,顾问、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蒋月;副会长、江夏学院教授吴国平,福建警察学院教授胡宝珍,省律协常务理事、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曹卫,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董碧仙,省妇联权益部部长袁素玲;省法学会副秘书长谢美琴出席年会。来自法学、社会学、心理学、医学等领域的70多位理事及新闻记者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法学会副秘书长谢美琴作了人员调整说明。吴国平教授传达了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会年会精神。蒋月、董碧仙、胡宝珍、曹卫和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处长葛铁强分别就继承法修改、婚姻家庭案件审判、大学生非婚同居、未成年人子女财产保护、涉台涉外婚姻问题作了很好的发言。叶文振、吴国平教授分别作了精彩的点评。省妇联林文秀巡视员介绍了“幸福婚姻计划”提案的提出和落实情况。
研究会会长、省妇联副主席、纪检组长王秋梅在会上作了工作报告,总结了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并就下一阶段研究会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升研究会服务大局、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和水平,深入贯彻全国地方法学会参与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会议主要精神和省法学会直属研究会暨设区市法学会工作座谈会精神,努力创造条件,搭建工作平台,组织、引领、推动研究会成员积极投身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生动实践,贡献聪明才智;二要着力组织法学研究,充分发挥研究会自身人才、智力优势,开展婚姻家庭问题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并增强研究会研究成果的实用性、应用性和针对性,及时将调查研究成果向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汇报,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注重通过向“两会”提案、议案的方式,积极推动涉及妇女儿童利益法律法规的出台与修订,从源头上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实现婚姻家庭幸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要进一步加强研究会自身建设,严格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及省法学会的各项规定,继续发展理事,吸收计生、卫生、民政、公安、媒体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不断优化理事结构,壮大理事队伍。积极探索服务理事、凝聚理事的新渠道、新机制,为理事提供更多参与法学研究、交流和法制宣传的平台,进一步增强研究会的活力、凝聚力、吸引力。
作为年会的内容之一,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于10月24日下午在福建江夏学院举办了“幸福婚姻论坛”。论坛以“90后的幸福婚姻在哪里”为主题,江夏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叶文振,福建警察学院教授胡宝珍,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何丽新,福建省婚姻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副主任郭素娟,阳光心理服务中心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林瑞龙和吴威等担任嘉宾。同时还邀请了两名90后大学生代表上台作为“特邀代表”,与论坛嘉宾互动对话。这种寓教于乐的教育方式深受大学生的欢迎和喜爱。
为加强婚姻家庭法学理论和实践研究,研究会分别在福建江夏学院、福建省妇女干部学校和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了研究基地,并在年会上举行授牌仪式;研究会还下发了2013年课题指南,确定2013年研究主题为“婚姻幸福与社会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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