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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信用卡透支191.11元 五年“滚”出上万债务
www.fjsen.com 2012-03-14 10:00   来源:浙江在线    我来说两句

律师看法

银行若不能举证有效催收

欠款则已超过追讨期

191.11元,过了5年飞涨到10854.43元。究竟谁该为这笔欠款买单?

我们先后拨通了一些律师的电话,其中绝大部分人认为:透支的钱是要还的,但这笔钱上涨的速度的确有点过快了。

比如,浙江元祐律师事务所主任倪智敏提出了三点意见。

倪智敏认为,信用卡透支后未归还,属于客户违约现象,缴纳一定补偿是应该的。但这些利息、滞纳金属于“违约责任”,有法律意见规定“应该与损失相当。”

“2007年的191元和2012年的10000多元钱,显然不能画上等号,相差太多。”

此外,倪律师说:“董小姐虽然联系地址出现改变,但联系方式并未改变,还是有办法通知到的。在这次事件中,银行是受害方,但在利益受损的情况下,它应该想办法避免损失扩大,否则其中一部分扩大化的损失,它自身也要承担责任。”

最后,倪智敏提出:“进入司法程序,如果银行不能举证在认定董小姐违约后两年内,对她进行过有效的催收,那么董小姐可以这笔欠款已超过追讨期为由,为自己争取权益。

记者手记

替校园持卡人把把关

如今这年头,信用卡早已是生活中司空见惯的东西,甚至成为一些“消费控”皮夹子里的法宝,代表了一种新的生活主张。

可是,对于一些涉世未深的学生来讲,人手一张信用卡,就不一定是好事了。更何况董小姐还是大一新生那会儿,是6年以前的事情了。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扫扫银行和学校的兴了。

时下的校园里,经常可以看见各大发卡行的校园“办事处”,家家都想从大学生这个潜力无穷的市场里分一杯羹。

而这样的推销行为,如果没有得到学校的同意,自然是开展不了的。

可是从大学生本身来讲,有些人办卡是为了跟风;有的办卡就是为了拿赠品。这些学生其实并不清楚,信用卡使用不当,会影响到自己的信用。

咱们再回头来说说董小姐碰到这桩事情。学校说办卡是为了给学生发一些相关资金,道理上也说得过去。可这卡是不是一定要办成透支卡,细节是值得商榷的。

而从银行来说,在给学生办信用卡时,总是把透支额度设定得很低,这就说明银行对学生的还款能力存在疑问。

既然如此,那审核手续是不是应该再严格一点?提醒力度能不能再大一点?我想这也值得研究。

毕竟现在我们也经常听到,学生家长投诉银行,不审核其子女还款能力,就发放信用卡而造成透支逾期的事情。

不过,我们也能理解,对于常年在量化考核和上百万客户之间游走的银行工作人员来说,如何服务好每个人,确实是一道难题。

而且,现在遇上一两个恶意透支的客户早已不再新鲜,甚至搞得有些银行工作人员都出现“审美疲劳”了。

可是,我相信像不到200元的欠款一路飙升到一万多元欠款这样的事情,还是能够避免的。

也希望,今后所有的持卡人对自己的卡多一点关心,银行的工作人员们多一些奉献之心,而学校的老师们多一点责任心,在学生进入社会前,多替他们把把关,多给他们提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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