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日,一辆由广西开往河南的长途大巴上,两名中年妇女在给一个不停啼哭的女婴冲奶粉,他们慌张的神色、笨拙的动作引起了张女士的警惕。张女士怀疑她们是人贩子,便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河南省延津县公安部门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至高速公路对车辆进行拦截。经过查问后,民警将焦玉平、吴秋利带回公安机关,并由此破获了一起跨越5省(自治区)、涉及14名婴儿的拐卖儿童大案。
经新乡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新乡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对19名被告人作出判决,其中1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人被判处无期徒刑;7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收、运、护、卖“一条龙”
据了解,吴秋利等被告人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单线联系,2006年至2011年共贩卖儿童14名,买卖孩子跨越了广西、贵州、河南、山西、山东5省(自治区),逐渐形成了收、运、护、卖“一条龙”。这条龙的“龙眼”就是山西人焦玉平。作为贩婴集团的主犯,焦玉平起着举足轻重的“枢纽”作用,她直接参与贩卖了9名儿童。
2006年,焦玉平开始从事贩卖儿童的犯罪活动,她通过陈习军认识了广西临桂县的吕家友,吕家友发展了下线刘炳新,刘炳新又把邻县的黄元秀、莫干秀等人发展为下线。当有人希望抱养孩子时,焦玉平就联系吕家友,吕家友把信息传递给刘炳新,刘炳新再托黄元秀、莫干秀等下线寻找孩子。黄元秀、莫干秀等人就在周围乡村寻找“目标”,劝说孩子的父母将孩子“送人”。和孩子父母谈妥后,黄元秀、莫干秀等人将消息逐层上报,焦玉平即赶赴广西,将收买的孩子带回卖掉。
除了广西“这条线”,焦玉平还发展了贵州的吴秋利、余老代等人组成了另外“一条线”。在一次次的交易中,贩婴集团逐渐形成了严密的组织和固定的模式,他们中有人充当“线人”,负责收集信息、上下沟通;有人充当“说客”,负责做买方的思想工作,和买卖双方讨价还价;有人充当“车夫”,提供交通工具运送孩子;有人充当“保姆”,负责照看护理孩子;有人充当“掩护”,在运送途中掩人耳目、逃避打击;有人充当“父母”,冒充孩子的监护人,打消收买孩子一方的疑虑。
被告人竟然辩解自己在做“善事”
在乡亲们的眼里,焦玉平是个特别干练的女人,脑子灵,腿脚勤。5年前,她在婚介所打工,和别的“媒人”不同,焦玉平另辟蹊径,专往广西、贵州等偏远贫穷的地方跑,用她的花言巧语劝说那里的女人远嫁河南、山西,收取男方高额的介绍费。
2006年,听说邻村不能生育的郑某朝思暮想想要一个孩子,专做“媒人”的焦玉平灵机一动,就托被告人司文忠在山西打听,为郑某顺利找到一个3岁的孩子。多年来的心愿实现后,郑某和爱人对焦玉平特别感谢。仅这一单“生意”,焦玉平就得到了近万元的“介绍费”。
尝到了甜头,焦玉平决定辞掉婚介所的工作,专门为别人“介绍”孩子。在法庭上,她这样为自己辩解:“有人不会生育,非常希望抱养个孩子,却难以实现心愿。有人养不起孩子,想给孩子找个好人家。我帮他们联系是在做‘善事’,给我定这么重的罪我没想到。”
对于焦玉平的辩解,办案检察官当庭予以驳斥:被告人焦玉平以牟利为目的,贩卖儿童,收取高额费用,已构成拐卖儿童罪。
其他被告人中,和焦玉平有同样想法的人不在少数。余老代主要负责在贵州为焦玉平、吴秋利等人寻找“货源”,她共参与贩卖了4名婴儿,其中一名婴儿在贩卖途中因照顾不周而意外死亡。当她听到自己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消息时非常诧异,她认为一方愿意卖一方愿意买,孩子又不是偷来抢来的,没想到事情这么严重。正是抱有这种心理,她还将丈夫吴金城拉进了这个贩婴集团,多次帮她运送婴儿的吴金城也被检察机关追诉,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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