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参与“中国流动妇女土地权益状况调查”项目的调查人员告诉记者,就他们与流动妇女访谈的结果看,许多流动妇女的土地维权意识并不强。
“面对‘是否遇到土地侵权问题’时,超过一半的受访者竟然不知道如何作答。流动妇女对土地权益的认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她们自身的文化素质。文化水平越高,对土地权益的认知越明确,文化水平越低,认知也越不明确。有些妇女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土地权益有哪些,受到了什么侵害。一些妇女的土地权益很早就受到了侵害,但一直没有重视,也不去维权,直到后来因为征收,土地升值了才想起要去讨回失去多年的土地……”
那么,当她们“清醒”过来奋起维权,结果又如何呢?
记者接触大量的土地侵权个案发现,这种情况也不乐观。她们首先与村委会干部交涉,请他们进行调解。而事实上,不少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案件被村委会搁置而迟迟得不到解决。少数人选择向法院,寻求法律帮助,但其过程也充满了艰辛:法院立案难、判决难、执行更难。
说到底,土地权益受侵害的之所以维权艰难,一个最大的障碍就是,她们的利益似乎与所谓的“多数人”利益、与强势的“男性群体利益”产生了冲突。在农村许多地方,村民的土地分红等利益是由村民大会以民主表决方式决定,因为“外嫁女”数量一般很小,在村民大会的民主决策中始终无法占到多数,无法得到相应的份额。无论是行政权力还是司法权力,都因为这种“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经济组织的管理模式而难有作为。
在“多数人”利益面前,在“男人社会”的观念之下,女人常常成为弱势。
正因为维权艰难,我们更要唤醒她们的维权意识,同时唤醒维护妇女权益的社会意识,呼吁政府相关部门关注和重视妇女权益。因为,一个完善的社会制度体系,应该是平等地保障其中的每一个人——尤其是弱势群体,使其享受到平等的权益,而且也应该有一个有效的纠错机制,在一部分人土地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可以挽救、补偿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