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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新规严禁组织老人儿童参与森林救火
www.fjsen.com 2011-05-06 08:05   来源:京报网    我来说两句

政府一把手管防火

在送审稿中,明确规定了本市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市、区县和乡镇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市、区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并由行政首长担任指挥。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主要是领导防火工作,包括资金投入、研究方案、部署、定期检查以及组织救火等各项工作,都必须由政府一把手负责,把责任落实到人。”王鸿剑说。对于火灾损失一把手是否应承担责任,送审稿中并无明确规定,但他表示,相关部门也会制定问责条款。“之前的《行政问责办法》中已经有了一些规定。”

清明前后严禁野外用火

送审稿规定,本市森林防火区划分为三级。其中,一级森林防火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特种用途林地和千亩以上的林地,以及林缘外侧规定范围内的区域;二级森林防火区为一级防火区以外的成片林木的地区,以及林缘外侧规定范围内的区域;三级森林防火区为栽植护路林、护岸林和农田林网的区域。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并公布本区县森林防火区级别和范围。

按照规定,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本市森林防火期,该期间森林防火区内实行严格的野外用火管控制度,严禁擅自野外用火,包括农业生产性用火、林业生产性用火、工程用火以及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烤火、野炊、吸烟、火把照明、烧蜂窝、放孔明灯等行为。

每年3月1日至4月15日为本市森林高火险期,一级森林防火区为森林高火险区。该时间段内森林高火险区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森林高火险区内的居民生活用火实行严格管理。当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天气时,区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规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高火险期,划定森林高火险区,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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