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全国妇联统计,目前全国有留守儿童5800万人,这些留守儿童生活的艰辛,像有的网络形容的那样“父母在远方,身边无爹娘,读书无人管,生活没保障”。不但如此,更严重的是有些留守儿童,还遭到不法分子的侵害,据天津市武清区检察院提供的情况,2010年1至12月份,该院共受理未成年人遭性侵害案件9件9人,其中猥亵儿童犯罪7件7人、奸淫幼女2件2人。在这些案件中,被侵害人55%的是留守儿童。
据承办这些案件的检察官介绍,此类案件呈现三个特点:一是犯罪嫌疑人多为农村“空巢”老人。在审查起诉的9件9人中,有66.7%的犯罪嫌疑人为空巢老人。这些老人由于老伴去世或离异,儿女又外出打工,造成生活寂寞和思想空虚,为达到个人私欲,趁留守儿童无人监管,伺机对这些年幼无知的儿童下手。二是犯罪嫌疑人多是利用从事零售小吃等买卖的便利条件,诱惑和欺骗留守儿童,达到猥亵奸淫的目的。三是被侵害的儿童缺少防范意识,甚至不知道自己受到侵害。犯罪嫌疑人胡某在猥亵一名6岁儿童时,虽然被侵害的儿童并不情愿,但却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对其侵害的犯罪行为,甚至误以为这是邻家爷爷喜欢她的一种方式。
发生留守儿童遭性侵害案件增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也有农村社会管理的具体问题。特别是有关部门和农村基层组织忽视了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和保护,造成这些留守儿童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这是农村留守儿童受到不法侵害的主要原因。
留守儿童遭性侵害,不但严重危害了被害儿童的身心健康,更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在越来越多的农民外出打工,参加城市化建设的同时,谁来保护这些留守儿童的权益和身心健康不受到侵害,已成为当今农村的一个突出问题了,这种情况,不能不引起我们有关部门的重视了。
为此,检察机关建议有关部门和农村基层组织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的教育和管理,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范围。要关心他们平时的学习和生活,特别对留守儿童多一些关爱和帮助,确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要建立此类重点人群的数据库,随时跟踪掌控,一经发现异常苗头,及时预警介入。同时,要对外出务工人员加强对子女监护工作的教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其留守在家中的未成年子女处于无人看管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