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11日讯(东南网记者 卢超颖 实习生 孙银婷 陈颖秀)近日,厦门市发改委就即将出台的《厦门市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记者从厦门市发改委综改处获悉,该《征求意见稿》通过厦门市政府网站、市发改委网站以及“信用厦门”网站等多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将进行15至20天的公示,市民网友们可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厦门市发改委(市信用办)。截至9日,仅“信用厦门”相关点击率已达300多万次。
失信行为将有五大惩戒手段
据了解,该《征求意见稿》适用对象为社会法人及16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重点职业人群,并对守信激励方式、失信惩戒手段,以及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等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守信激励方面,《征求意见稿》拟提出包括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重点推介诚信市场主体、树立诚信典型等鼓励方式。
对于失信行为,《征求意见稿》在进行明确规范界定的同时,拟提出包括信用提醒、诚信约谈、重点监管、联合惩戒、强制退出五大惩戒手段,并对重点职业人员失信行为的认定和惩戒,给出了有针对性的补充措施。
网友:信用信息公示有利公众监督
《征求意见稿》一经发出,就引起了广大市民和网友的热烈讨论。网友“青春讴歌”认为,良好信用信息认定的共享与公示可以起带头作用,有利于他人的效仿和接受公众的监督。
对于即将走出校门的大学生们来说,诚实守信也是一门必修课。网友“非狗人”说:“大学生已经是合理合法的成年人了,应该对自己的信用管理负责,良好的信用记录也可以成为毕业后求职的竞争条件。”
对于失信记录保留期限拟定为五年,也有市民表达了不同的观点。市民陈同学说:“五年太长了,青春就那么短的时间,如果保留时间过长不利于创业,也会消耗掉创业热情。”网友“诺亚方舟”则对个人信用的安全问题提出了疑问:“在网上能查询到我的信用记录是否有点不安全?信用也是公民的隐私,还是要做好保护措施。”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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